[实用新型]一种可回收再利用装配式深基坑支护构造有效
申请号: | 202020379176.3 | 申请日: | 2020-03-24 |
公开(公告)号: | CN21184949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03 |
发明(设计)人: | 潘树宾;杨彩霞;梁晶晶;孙俊茹;潘鹏飞;李宾 | 申请(专利权)人: | 潘树宾 |
主分类号: | E02D17/04 | 分类号: | E02D17/04;E02D5/76;E02D5/24;E02D9/02;E02D17/18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李兴林 |
地址: | 074000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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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回收 再利用 装配式 基坑 支护 构造 | ||
1.一种可回收再利用装配式深基坑支护构造,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于打入土体内部的预制管桩(1),所述预制管桩(1)上预埋有螺母;
设置在所述预制管桩(1)上的挂件(2),所述挂件(2)包括用于连接在预制管桩(1)上的第一连接框(201)、第二连接框(202)和连接盘(203);所述第二连接框(202)能够套设在所述第一连接框(201)内,且第一连接框(201)与第二连接框(202)之间设置有定位装置(3);所述连接盘(203)设置在第二连接框(202)上,且连接盘(203)上固定有连接螺栓(204);
和设置在所述挂件(2)上的挂板(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回收再利用装配式深基坑支护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挂板(4)为护坡板。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回收再利用装配式深基坑支护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挂板(4)为双皮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回收再利用装配式深基坑支护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装置(3)包括开设在第一连接框(201)上的条形孔(301),所述条形孔(301)位于第一连接框(201)侧面;所述第二连接框(202)上连接有定位螺栓(302),所述定位螺栓(302)穿过条形孔(30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回收再利用装配式深基坑支护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制管桩(1)为空心管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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