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摄像镜头有效
申请号: | 202020390879.6 | 申请日: | 2020-03-24 |
公开(公告)号: | CN21147874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11 |
发明(设计)人: | 平野整 | 申请(专利权)人: | 康达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B13/00 | 分类号: | G02B13/00;G02B13/18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范胜杰;曹鑫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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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镜头 | ||
1.一种摄像镜头,在摄像元件上形成被摄体图像,其特征在于,
从物体侧向像面侧依次具备: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1透镜、具有负的光焦度的第2透镜、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3透镜、具有负的光焦度的第4透镜、第5透镜、第6透镜、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7透镜和具有负的光焦度的第8透镜,
上述第4透镜形成为物体侧的面的曲率半径和像面侧的面的曲率半径均为负的形状,
上述第8透镜具有设有拐点的非球面形状的像面侧的面,
在将整个镜头系统的焦距设为f,将上述第3透镜与上述第4透镜之间的光轴上的距离设为D34时,满足:
0.04<D34/f<0.1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在将上述第1透镜的焦距设为f1,将上述第3透镜的焦距设为f3时,满足:
1.20<f3/f1<5.5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在将上述第3透镜的焦距设为f3,将上述第4透镜的焦距设为f4时,满足:
﹣5.50<f4/f3<﹣0.80。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在将上述第4透镜与上述第5透镜之间的光轴上的距离设为D45时,满足:
0.02<D45/D34<1.00。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在将上述第6透镜和上述第7透镜的合成焦距设为f67时,满足:
0.80<f67/f<3.50。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
在将上述第7透镜的焦距设为f7,将上述第8透镜的焦距设为f8时,满足:
﹣1.20<f8/f7<﹣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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