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头条可分离的头戴式耳机有效
申请号: | 202020416170.9 | 申请日: | 2020-03-27 |
公开(公告)号: | CN21112814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28 |
发明(设计)人: | 葛建豪;冉令鹏;李晓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歌尔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1 | 代理人: | 邵新华 |
地址: | 266104 山东省青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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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分离 头戴式 耳机 | ||
1.一种头条可分离的头戴式耳机,包括耳机主体和头条,所述耳机主体与头条之间通过拆装组件装配;其特征在于,所述拆装组件包括:
外挡圈,其安装在耳机主体的外壳上,其上开设有缺口;
内载台,其安装在耳机主体的外壳上,且位于所述外挡圈的内部;
活动框架,其上设置有立柱和推杆,在所述立柱上套装有弹簧,所述立柱靠压在所述外挡圈的内壁上,所述推杆通过所述外挡圈的缺口伸出外挡圈;
卡接部,其设置于所述头条上,其上开设有凹槽;在所述头条与耳机主体装配在一起的期间,所述活动框架靠压在所述内载台上且活动框架的局部嵌装于所述卡接部的凹槽内;在所述推杆上施加有用于压缩所述弹簧的外力时,所述活动框架脱离所述卡接部的凹槽,使头条可与耳机主体分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条可分离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活动框架由顶板、底板以及左、右侧板连接形成口字型结构;
在所述头条与耳机主体装配在一起的期间,所述卡接部穿入所述活动框架的中间开口区域与所述活动框架的局部嵌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条可分离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内载台呈U型,包括底壁和左、右侧壁,所述活动框架插装于所述内载台中;
在所述头条与耳机主体装配在一起的期间,所述活动框架的底板靠压在所述内载台的底壁上,所述活动框架的顶板嵌装于所述卡接部的凹槽内;
在所述推杆上施加有用于压缩所述弹簧的外力时,所述活动框架的左、右侧板沿所述内载台的左、右侧壁滑动,使所述活动框架的底板离开所述内载台的底壁,所述活动框架的顶板脱离所述卡接部的凹槽。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头条可分离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内载台的底壁与所述活动框架的底板呈形状相适配的弧形。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头条可分离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立柱的一端连接在所述活动框架的顶板的外壁上,所述立柱的另一端靠压在所述外挡圈的内壁上;
所述推杆的一端连接在所述活动框架的底板的外壁上,另一端从开设在所述内载台的底壁上的通孔中穿过,并通过所述外挡圈的缺口伸出外挡圈。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头条可分离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开设在所述卡接部的顶面,所述凹槽的宽度与所述活动框架的顶板的宽度相适配,所述卡接部的后端面连接在头条的内侧且邻近头条底端的位置,所述卡接部的顶面向卡接部的前端面形成倒角。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头条可分离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拆装组件还包括:
后盖,其连接所述外挡圈,与外挡圈组装形成用于封装所述内载台和活动框架的腔室,在所述后盖上开设有供所述卡接部穿过的通孔。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头条可分离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头条中形成有中空腔体,在所述中空腔体中安装有电池和充电板,在所述充电板上设置有充电柱,在所述卡接部上开设有通孔;在所述头条与耳机主体装配在一起的期间,所述充电柱穿过所述卡接部的通孔与布设在耳机主体上的充电触点接触导通,所述电池的电能通过所述充电板、充电柱以及耳机主体上的充电触点输送至耳机主体的内部电路。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头条可分离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柱的顶端设置有可压缩的导电部件。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头条可分离的头戴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空腔体形成在所述头条靠近其底端的部位;在头条上安装有电池盖,利用所述电池盖将所述电池和充电板封装在所述中空腔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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