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管道积液排放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0427008.7 | 申请日: | 2020-03-27 |
公开(公告)号: | CN21243015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29 |
发明(设计)人: | 刘勇刚;韩升;霍洪涛;霍丽芬;雷小荣;高峰;曹世家;陈建永;梁斌;杨伟;陈彦军;赵金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L55/07 | 分类号: | F16L55/07;F17D1/02;F17D1/08;F17D3/01;F17D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董亚军 |
地址: | 100007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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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管道 积液 排放 装置 | ||
1.一种管道积液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凝液缸(1),具有密闭的内腔;
进气管(2),与所述凝液缸(1)的侧壁连接且与所述内腔连通;
出气管(3),与所述凝液缸(1)的侧壁连接且与所述内腔连通;
排液管(4),所述排液管(4)的上端位于所述凝液缸(1)外,所述排液管(4)的下端位于所述凝液缸(1)内;
第一阀门(5),所述第一阀门(5)的进口与所述排液管(4)的上端连通;
液位变送器(6),安装在所述凝液缸(1)的缸壁上,所述液位变送器(6)具有探头(61),所述探头(61)位于所述内腔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积液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液管(4)的下端与所述内腔的底部之间的间距不小于所述探头(61)与所述内腔的底部之间的间距。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积液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积液排放装置还包括平衡管(7)和第二阀门(71),所述平衡管(7)的上端位于所述凝液缸(1)外,所述平衡管(7)的下端位于所述凝液缸(1)内,所述第二阀门(71)的进口与所述排液管(4)的上端连通,所述第二阀门(71)的出口与所述平衡管(7)的上端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管道积液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积液排放装置还包括阀门启闭控制器(8),所述阀门启闭控制器(8)分别与所述第一阀门(5)、所述第二阀门(71)和所述液位变送器(6)电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积液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积液排放装置还包括用于记录所述第一阀门(5)开启次数的计数器(9),所述计数器(9)与所述第一阀门(5)电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管道积液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积液排放装置还包括捕雾板(10),所述捕雾板(10)与所述内腔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进气管(2)和所述出气管(3)位于所述捕雾板(10)的两侧。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管道积液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积液排放装置还包括报警器(110),所述报警器(110)与所述液位变送器(6)电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管道积液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管(2)到所述内腔的顶部之间的距离(o)小于所述进气管(2)到所述内腔的底部之间的距离(p)。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管道积液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管(2)和所述出气管(3)同轴。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管道积液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位变送器(6)与所述凝液缸(1)通过法兰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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