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桃花室内拍摄的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2020472631.4 | 申请日: | 2020-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21231920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08 |
发明(设计)人: | 颜少宾;周平;郭瑞;金光;廖汝玉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F16M11/04 | 分类号: | F16M11/04;A47G7/02 |
代理公司: | 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 32332 | 代理人: | 王长征 |
地址: | 350000 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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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桃花 室内 拍摄 支架 | ||
1.一种用于桃花室内拍摄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1)、固定针(2)以及承托装置(3),所述底座(1)下端为平整的水平面,底座(1)上端连接所述固定针(2),所述固定针(2)一端为尖端,且尖端朝上,固定针(2)尖端外围可拆卸连接所述承托装置(3),所述承托装置(3)为中空结构,承托装置(3)的顶部低于所述固定针(2)的尖端,且承托装置(3)的顶部内径不大于被拍摄的桃花花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桃花室内拍摄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托装置(3)为倒圆台形中空结构,所述固定针(2)外表面和承托装置(3)内表面均设有螺纹,两者之间螺旋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桃花室内拍摄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托装置(3)的顶端边缘向外水平延伸一圈设有檐边(4),以托住被拍摄桃花的下垂花瓣。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桃花室内拍摄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托装置(3)的檐边(4)外围尺寸不小于底座(1)的外围尺寸。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桃花室内拍摄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为实心圆柱形透明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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