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回收机器人有效
申请号: | 202020487768.7 | 申请日: | 2020-04-04 |
公开(公告)号: | CN21235203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15 |
发明(设计)人: | 黄思敏;张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普渡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J11/00 | 分类号: | B25J11/00;B25J5/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恒和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479 | 代理人: | 邓燕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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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回收 机器人 | ||
1.一种回收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
移动底盘、第一回收部、第二回收部和壳体,所述第一回收部和所述第二回收部设置于所述壳体内部,所述移动底盘支撑所述壳体,所述第一回收部设置于所述第二回收部之上,并且所述第一回收部与所述第二回收部连通,所述第二回收部设置抽拉机构,所述抽拉机构固定于所述壳体,所述抽拉机构使所述第二回收部能够抽离所述壳体,所述第一回收部设置舱盖。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收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抽拉机构具有滑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收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回收部还包括挡板和收容结构,所述挡板暴露于所述壳体外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回收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结构与所述第一回收部连通。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回收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结构为回收桶。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回收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回收部还包括支撑框架,所述支撑框架设置于所述抽拉机构,所述收容结构固定于所述支撑框架,所述挡板固定于所述支撑框架。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收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舱盖为翻盖结构。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收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舱盖和所述抽拉机构的拉出方向均朝向所述回收机器人的后方。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收机器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激光雷达,所述激光雷达朝向与所述舱盖相背的方向设置。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收机器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摄像组件,所述摄像组件设置于所述壳体的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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