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布局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2020500276.7 | 申请日: | 2020-04-08 |
公开(公告)号: | CN21205465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1 |
发明(设计)人: | 于海平;康卫;刘闯;赵军;孙文书;蒋蕤;黄志良;郝雪斌;杨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B43/30 | 分类号: | E21B43/30;E21B47/00;E21F7/00 |
代理公司: | 成都熠邦鼎立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51263 | 代理人: | 李晓英 |
地址: | 510665 广东省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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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区域 措施 效果 检验 钻孔 布局 结构 | ||
1.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布局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预抽区域,所述预抽区域内矩阵布置有多个抽放孔,所述预抽区域的中部、上部和两侧分别设有至少一个检验孔,至少有1个检验孔位于预抽区域内距边缘的2m范围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布局结构,其特征在于:位于预抽区域上部的其中一个检验孔位于预抽区域内距边缘的2m范围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布局结构,其特征在于:位于预抽区域右侧的其中一个检验孔位于预抽区域内距边缘的2m范围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布局结构,其特征在于:检验孔位于最小矩阵单元的四个抽放孔的中央。
5.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布局结构,其特征在于:相邻两个抽放孔的中心距为4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布局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预抽区域的下部设有至少一个检验孔。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布局结构,其特征在于:检验孔的孔径为7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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