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汽车电动执行机构用蜗杆组件有效
申请号: | 202020539306.5 | 申请日: | 2020-04-14 |
公开(公告)号: | CN21237723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19 |
发明(设计)人: | 苏永胜;王晓辉;马建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众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H37/02 | 分类号: | F16H37/02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1105 | 代理人: | 周涛 |
地址: | 201806 上海市嘉定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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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电动 执行机构 蜗杆 组件 | ||
本实用新型属于执行机构设备技术领域,具体公开了一种汽车电动执行机构用蜗杆组件,包括蜗轮、蜗杆和滚动轴承,所述蜗轮注塑在蜗杆上,所述滚动轴承与蜗杆旋铆固定,所述蜗轮为输入端,蜗杆为输出端,所述蜗轮的齿数为15‑30,蜗杆的齿数为1。本实用新型结构更加紧凑,占位空间小,蜗杆结构特点使产品自带自锁功能,设置的塑料蜗轮有效降低噪音,蜗杆组件的蜗轮采用斜齿,工作过程的轴向力与蜗杆齿轮所受轴向力相反,可以大幅降低传递到支撑轴承上的轴向力,提高轴承使用寿命,本实用新型结果简单,操作方便,实用性强。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电动执行机构用蜗杆组件,属于执行机构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为了满足日新月异的市场需求,汽车零部件电动化,轻量化要求被提上日程,电动执行机构在汽车上应用日益广泛,传统的执行机构大多结构不紧凑,占用空间较大,且噪音较大,在工作过程中蜗杆受到的轴向力较大,影响蜗杆的使用寿命,现设计一种汽车电动执行机构用蜗杆组件来解决上述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汽车电动执行机构用蜗杆组件,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汽车电动执行机构用蜗杆组件,包括蜗轮、蜗杆和滚动轴承,所述蜗轮注塑在蜗杆上,所述滚动轴承与蜗杆旋铆固定,所述蜗轮为输入端,蜗杆为输出端,所述蜗轮的齿数为15-30,蜗杆的齿数为1。
优选的,所述蜗轮由塑料材料制成,所述蜗轮可以在蜗杆上轴向移动。
优选的,所述蜗轮和蜗杆在同轴上的旋向相同。
优选的,所述蜗轮采用斜齿,工作过程中蜗轮的轴向力与蜗杆齿轮所受轴向力相反。
优选的,所述蜗杆带自锁功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属于执行机构设备技术领域,具体公开了一种汽车电动执行机构用蜗杆组件,通过设置的塑料蜗轮能够有效降低噪音,设置的蜗轮和蜗杆在同轴上旋向相同,有效减小轴向力,同时蜗轮采用斜齿,使得工作过程中蜗轮的轴向力与蜗杆齿轮所受轴向力相反,可以大幅降低传递到蜗杆上的轴向力,提高蜗杆使用寿命,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蜗轮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蜗杆示意图;
图中:1、蜗轮;2、蜗杆;3、滚动轴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竖直”、“上”、“下”、“水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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