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信息登记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2020586147.4 | 申请日: | 2020-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211702168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16 |
发明(设计)人: | 蒋志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N1/00;H04N1/04;G06F1/16;G06K9/00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欣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333 | 代理人: | 潘欣欣 |
地址: | 310050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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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信息 登记 终端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信息登记终端,包括工作台,工作台内部设置工控机;工作台的上方为平台,背对平台一侧为斜面台;在平台上安装有第一显示器、键盘、高拍仪;第一显示器、键盘、高拍仪分别与工控机联接,还设置鼠标与工控机联接。斜面台上安装有第二显示器、指纹仪、身份证感应仪、摄像机。第二显示器、指纹仪、身份证感应仪、摄像机分别与工控机联接;摄像机镜头位于第二显示器的上方,为双目摄像头。摄像机镜头的一侧设置电容笔。本实用新型提高一般小型案件的办案处罚速度,改善了办案民警的人员不足的问题,可以有效的避免出现重大案件时办案民警人手不足的问题,无需集中装修,实用性和适用性更好。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信息的登记和核对一体化设备,具体涉及一种信息登记终端。
背景技术
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近年来刑事案件数量呈增多趋势,而在刑事案件中,轻罪案件占有较大的比例。而基层工作人员缺口巨大,形成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目前为了缓解这种矛盾,基于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快速办理规定执行有“快办流程”,“快办流程”主要针对公安部的《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中适用快速办理的的罚则设定,进行快速办理;这样可以大大缓解办案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但是目前市场上同类快办型产品还处于装修集成,实施困难,完全没有产品化的阶段。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信息登记终端,可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中的一个或是多个。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信息登记终端,包括工作台,工作台内部设置工控机;工作台为横置的“U”形台;其中开口为办公方向;工作台的上方为平台,背对平台的另一侧为斜面台;在平台上安装有第一显示器、键盘、高拍仪;第一显示器、键盘、高拍仪分别与工控机联接,还设置鼠标与工控机联接。
所述第一显示器与水平面夹角为60°,所述键盘位于第一显示器前方,所述高拍仪位于第一显示器的一侧;平台的下方设置多个抽屉,在高拍仪同侧设置打印机,打印机与工控机联接;斜面台上安装有第二显示器、指纹仪、身份证感应仪、摄像机。
第二显示器、指纹仪、身份证感应仪、摄像机分别与工控机联接;第二显示器为电容屏用于与用户交互的触摸屏幕。摄像机镜头位于第二显示器的上方,为双目摄像头。
摄像机镜头的一侧设置电容笔;指纹仪和身份证感应仪位于第二显示器的一侧;在斜面台的背面设置喇叭。
本实用新型中的工控机内按照公安部《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152种罚则设定中符合快办程序的条款规定存储快办流程,结合外部的高排仪、摄像机、指纹仪、身份证感应仪、喇叭完成行政罚则的快速办理,集成性高,无需多个工位移动、一台设备就可以快速完成相关信息的登记,可以有效的减少降低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同时也提高办事效率。
一台终端机可以可以多位办案工作人员共用,或是每一办案工作人员一台终端机,在办案过程中无需离开工位就可以快速完成办案,另外本终端机便于移动和检修。
进一步的:高拍仪安装在升降杆上,在所述平台上对应高拍仪设置容纳槽,容纳槽的一侧设置升降槽,在升降杆滑动安装在升降槽内,升降杆底部设置弹性销,升降槽顶部设置限位孔;容纳槽底部安装反弹器。
在这里“反弹器”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了解的装置,在容纳槽底部安装反弹器可以按压使高拍仪弹出,到达指定位置,当不使用高拍仪时不占用平台表面空间,可以用于书写说是放置物品。
进一步的:所述平台上还是设置工控机的外接USB口。可以用来交换信息,也可以用于充电。
进一步的:所述平台下方设置有一圈灯带。可以照明,同时灯带可以是彩色的用于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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