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基于GB17691-2018要求的车辆排放尾气检测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2020586662.2 | 申请日: | 2020-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21290451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06 |
发明(设计)人: | 敬天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21/33 | 分类号: | G01N21/33;G01N21/3504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神州众达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51 | 代理人: | 刘汉民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gb17691 2018 要求 车辆 排放 尾气 检测 终端 | ||
1.一种基于GB17691-2018要求的车辆排放尾气检测终端,包括光发射器(1)、光反射器(2)、光接收器(3)、第一平面透镜(510),第二平面透镜(520),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发射器(1)及光接收器(3)放置于道路(R)的一侧,所述光反射器(2)放置于道路(R)对面一侧,所述光发射器(1)包括紫外线发射器(110)、红外线发射器(120)、第一冷镜(130)、第一凹面镜(140),所述光反射器(2)包括第一反射部(210)和第二反射部(220),其中所述第二反射部(220)包括上镜(221)和下镜(222),所述光接收器包括显示器、红外接收器(310)、紫外接收器(320)、第二冷镜(330),第三反射部(351)、第四反射部(352)、第二凹面镜(34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GB17691-2018要求的车辆排放尾气检测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线发射器发射的紫外外线波长为185~400n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GB17691-2018要求的车辆排放尾气检测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发射器(1)和光接收器(3)可以设置在单个的外壳(500)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GB17691-2018要求的车辆排放尾气检测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外接收器(310)包括用于CO2检测的4.25微米信号检测元件,用于CO检测的4.7微米信号检测元件,用于HC检测3.34微米信号检测元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GB17691-2018要求的车辆排放尾气检测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发射器(1)发出的光线通过废气(G)两次。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GB17691-2018要求的车辆排放尾气检测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部(220)的上镜(221)位于第二发射部中心的上方,所述下镜(222)位于第二反射部(220)中心的下方,上镜(221)的下端与下镜(222)的上端相连接并形成夹角。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基于GB17691-2018要求的车辆排放尾气检测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镜(221)与下镜(222)在光接收器(3)方向形成的夹角度数小于180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0586662.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气管插管用喉镜
- 下一篇:一种水平烟道积灰清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