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基于RFID、人脸识别的公安卷宗管理柜有效
申请号: | 202020601336.4 | 申请日: | 2020-04-21 |
公开(公告)号: | CN21299532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20 |
发明(设计)人: | 吴陈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核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B63/00 | 分类号: | A47B63/00;A47B97/00;A47B96/00;A47B96/20;G07C9/00;H04N5/225 |
代理公司: | 南京乐羽知行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326 | 代理人: | 缪友建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州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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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rfid 识别 公安 卷宗 管理 | ||
1.一种基于RFID、人脸识别的公安卷宗管理柜,包括主柜柜体(1)和副柜柜体(2),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柜柜体(1)的内部设置有若干第一竖板(3),所述第一竖板(3)的内部均匀贯穿插接有若干第一横板(4),所述第一横板(4)的两端与主柜柜体(1)的内部固定连接,所述第一竖板(3)和第一横板(4)将主柜柜体(1)分隔为若干第一存放区,所述副柜柜体(2)的内部设置有若干第二竖板(6),所述第二竖板(6)的内部贯穿插接有若干第二横板(7),所述第二横板(7)的两端与副柜柜体(2)的内部固定连接,所述第二竖板(6)和第二横板(7)将副柜柜体(2)分隔为若干第二存放区,所述第一存放区和第二存放区的前端均设置有箱门(9),所述箱门(9)的内部设置有电子锁机构(10),任意所述第一存放区的内部设置有控制柜(11),所述控制柜(11)的内部设置有控制机构(12),所述控制柜(11)的前端嵌入设置有显示机构(13),所述控制柜(11)的内部设置有通信机构(14),所述控制柜(11)的外侧设置有人脸识别机构(15),所述第一存放区和第二存放区的内部均设置有RFID扫描器(16),所述RFID扫描器(16)与控制机构(12)电性连接,所述主柜柜体(1)和副柜柜体(2)的上端均设置有延长支架(1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RFID、人脸识别的公安卷宗管理柜,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锁机构(10)、显示机构(13)、通信机构(14)和人脸识别机构(15)均与控制机构(12)电性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RFID、人脸识别的公安卷宗管理柜,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柜柜体(1)和副柜柜体(2)的内部设置有线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RFID、人脸识别的公安卷宗管理柜,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柜柜体(1)和副柜柜体(2)均采用金属面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RFID、人脸识别的公安卷宗管理柜,其特征在于:所述延长支架(17)通过螺栓与主柜柜体(1)和副柜柜体(2)固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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