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型饮料瓶回收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020630992.7 | 申请日: | 2020-04-23 |
公开(公告)号: | CN212557758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19 |
发明(设计)人: | 何纯剑;朱永杨 | 申请(专利权)人: | 陶朗环保技术(厦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F1/14 | 分类号: | B65F1/14;B65F1/00 |
代理公司: | 厦门仕诚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27 | 代理人: | 乐珠秀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中国(福建)自由贸易***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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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饮料瓶 回收 设备 | ||
1.一种新型饮料瓶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回收仓及设于所述回收仓内的回收袋、第一悬挂机构和第二悬挂机构,所述回收袋相对的两侧分别通过所述第一悬挂机构和第二悬挂机构悬挂于所述回收仓的顶部;
所述第一悬挂机构具有至少两个第一挂钩,所述第一挂钩包括支架和转动装接在所述支架且能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转动的钩体,所述支架和钩体之间设有能使所述钩体由第二位置复位至第一位置的弹性件;所述钩体位于第一位置时,所述回收袋能挂接在所述钩体上;所述回收袋对钩体的拉力大于预设阈值时,所述钩体转动至第二位置,所述回收袋从钩体上脱离;所述第二悬挂机构具有至少两个设于所述回收仓内壁上的第二挂钩,所述第二挂钩的开口朝向远离所述第一悬挂机构的一侧;
或者,所述第一悬挂机构具有至少两个第一挂钩,所述第二悬挂机构具有至少两个第二挂钩,所述第一挂钩和第二挂钩均包括支架和转动装接在所述支架且能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转动的钩体,所述支架和钩体之间设有能使所述钩体由第二位置复位至第一位置的弹性件;所述钩体位于第一位置时,所述回收袋能挂接在所述钩体上;所述回收袋对钩体的拉力大于预设阈值时,所述钩体转动至第二位置,所述回收袋从所述钩体上脱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饮料瓶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悬挂机构包括至少两个第一悬挂单元,所述第一悬挂单元包括第一拉绳、所述第一挂钩、设于所述回收仓顶部的第一定滑轮及与所述第一拉绳的一端连接的第一驱动机构,所述第一拉绳的另一端绕过所述第一定滑轮后与第一挂钩的支架连接,所述第一驱动机构动作时带动所述第一拉绳运动以升高或降低所述第一挂钩;所述第一驱动机构为电动驱动机构或手动驱动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饮料瓶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悬挂机构包括至少两个第二悬挂单元,所述第二悬挂单元包括第二拉绳、所述第二挂钩、设于所述回收仓顶部的第二定滑轮及与所述第二拉绳的一端连接的第二驱动机构,所述第二拉绳的另一端绕过所述第二定滑轮后与所述第二挂钩的支架连接,所述第二驱动机构动作时带动所述第二拉绳运动以升高或降低所述第二挂钩。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饮料瓶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机构动作时带动所述第一拉绳的一端直线往复运动;或者,所述第一驱动机构具有一卷轴,所述第一拉绳的一端与所述卷轴连接,所述第一驱动机构动作时驱动所述卷轴转动以卷收或释放所述第一拉绳。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饮料瓶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挂钩大致呈L型,所述第二挂钩包括与所述回收仓内壁连接的第一直杆和与所述第一直杆连接的第二直杆。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新型饮料瓶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直杆和第二直杆的连接处设有倒角。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饮料瓶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为拉簧或扭簧,所述钩体大致呈U型或V型。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饮料瓶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仓面向所述第二挂钩的开口的侧壁上设有仓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饮料瓶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袋顶部外围分别对应所述第一挂钩和第二挂钩设有第三挂钩或挂环。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饮料瓶回收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回收机构和传输机构,所述回收仓采用集装箱,所述回收机构具有投放口,其用于接收用户通过所述投放口投放的饮料瓶,所述传输机构用于将所述回收机构所接收的饮料瓶输送至所述回收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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