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眼镜精加工用抛光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0710474.6 | 申请日: | 2020-05-04 |
公开(公告)号: | CN21204397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1 |
发明(设计)人: | 张庆靖;张永贤 | 申请(专利权)人: | 温州市瓯海飞达眼镜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4B13/00 | 分类号: | B24B13/00;B24B41/06;B24B47/22;B24B47/04;B24B47/12;B24B55/06;B24B55/12 |
代理公司: | 温州冠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346 | 代理人: | 梅照付 |
地址: | 3250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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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眼镜 精加工 抛光 装置 | ||
1.一种眼镜精加工用抛光装置,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上端安装有加工室(2),所述加工室(2)的上端固定连接有盖板(3),所述底座(1)的上端固接有电动伸缩杆(4),所述电动伸缩杆(4)上端固接有支撑板(5),所述加工室(2)左右侧壁均转动连接有转轴(6),两侧所述转轴(6)相靠近端连接有夹持机构(7),左侧所述转轴(6)的另一端连接有旋转机构(8),所述加工室(2)上侧转动连接有第一螺杆(9),所述加工室(2)右侧外壁固接有第一电机(10),所述第一电机(10)的输出端固接于第一螺杆(9)右端,所述第一螺杆(9)两侧螺纹旋向相反,所述第一螺杆(9)两侧对称螺接有移动块(11),所述移动块(11)下端连接有抛光机构(12),所述移动块(11)上端固接有滑块(13),所述滑块(13)上端滑动连接有滑轨(14),所述滑轨(14)固接于盖板(3)下端,所述加工室(2)中部固接有横板(15),所述横板(15)中部开设有限位槽(1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眼镜精加工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机构(7)包括固定环(701),所述固定环(701)两侧分别固接于两侧转轴(6)相靠近端,所述固定环(701)圆周均匀螺接有四个第二螺杆(702),所述第二螺杆(702)伸入固定环(701)一端通过轴承转动连接有夹持板(703),所述夹持板(703)两侧均固接有伸缩杆(704),所述伸缩杆(704)另一端固接于固定环(701)内壁,所述第二螺杆(702)的另一端固接有转盘(70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眼镜精加工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机构(8)包括第一直齿轮(801),所述第一直齿轮(801)固接于左侧转轴(6)的左端 ,所述加工室(2)左侧外壁固接有第二电机(802),所述第二电机(802)的输出端固接有第二直齿轮(803),所述第二直齿轮(803)与第一直齿轮(801)啮合传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眼镜精加工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抛光机构(12)包括两个连杆(1201),两个所述连杆(1201)的上端分别铰接于两侧移动块(11)下端,所述连杆(1201)的下端铰接有连接件(1202),所述连接件(1202)的下端固接有移动杆(1203),所述移动杆(1203)下端活动贯穿限位槽(16)并固接有抛光机(1204),所述抛光机(1204)的下端安装有抛光轮(120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眼镜精加工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上端右侧安装有集尘箱(17),所述集尘箱(17)的上端固接有吸风机(18),所述吸风机(18)输出端通过管道连通于集尘箱(17),所述吸风机(18)输入端通过管道伸入加工室(2)并连通有吸尘斗(19)。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眼镜精加工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工室(2)的左侧外壁固接有吹风机(20),所述吹风机(20)输出端通过管道伸入加工室(2)并连通有吹尘斗(21)。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眼镜精加工用抛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工室(2)正面两侧对称安装有玻璃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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