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动报警功能的视频结构化摄像机有效
申请号: | 202020790765.0 | 申请日: | 2020-05-13 |
公开(公告)号: | CN21172063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20 |
发明(设计)人: | 叶森;王坤;闫红刚;张洁;高毫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州信大先进技术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G08B21/00 |
代理公司: | 郑州德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1128 | 代理人: | 黄红梅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郑***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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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动 报警 功能 视频 结构 摄像机 | ||
1.一种自动报警功能的视频结构化摄像机,包括摄像机本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视频结构化处理模块、存储模块、报警模块、4G/WIFI无线传输模块和数据接口模块;
所述存储模块,预存储可疑人员的人脸名单,接收并存储实时视频流数据;
所述视频结构化处理模块通过所述数据接口模块与所述摄像机本体的图像处理模块连接,用以对实时获取的视频流数据处理获得人脸特征向量;
所述报警模块,与所述视频结构化处理模块及所述存储模块连接,用以获取人脸特征向量和人脸名单并进行比对,当人脸特征相识度超过指定阈值时输出报警信息;
所述4G/WIFI无线传输模块,用于建立该视频结构化摄像机与后台控制装置之间的通信连接,以上传该报警信息及对应的人脸特征向量至所述后台控制装置,及下发新的人脸名单至所述存储模块;
所述数据接口模块,与所述存储模块连接,用以将存储的实时视频流数据传输出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报警功能的视频结构化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结构化处理模块和所述报警模块为二合一模块,或为独立模块。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报警功能的视频结构化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结构化处理模块包括:
解码模块,接收来自网络摄像传输中的视频流数据,进行格式识别后,解码还原为视频帧数据;
结构化处理模块,与所述解码模块连接,用于对视频帧数据进行检测和AI智能识别后获得结构化视频信息数据;
通信接口模块,与所述微处理器模块连接,用于实现所述控制处理模块的对外通信;
微处理器模块,分别与所述解码模块、所述检测模块、所述识别模块、所述结构化封装模块和所述通信接口模块连接,用于各连接模块的协调控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动报警功能的视频结构化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结构化处理模块采用海思hi351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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