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基坑支护桩梁节点保护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0810152.9 | 申请日: | 2020-05-15 |
公开(公告)号: | CN21220044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22 |
发明(设计)人: | 高幸;王维玉;丁继辉;刘兰豹;余莉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维玉 |
主分类号: | E02D17/04 | 分类号: | E02D17/04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海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3101 | 代理人: | 孟树勋 |
地址: | 050021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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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坑 支护 节点 保护装置 | ||
1.一种基坑支护桩梁节点保护装置,具有固定在桩子上的桩托(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坑支护桩梁节点保护装置还具有上梁托(4)、下梁托(4′)、设于桩托(1)与上梁托(4)之间的呈独立设置的多个传力第一构件(2)、设于桩托(1)与下梁托(4′)之间的呈独立设置的多个传力第二构件(2′)、多个隔震装置(3);上梁托(4)、下梁托(4′)呈上下、横向设置,上梁托(4)的前侧壁上具有上横梁从此穿过而容纳并托举上横梁的开口槽,下梁托(4′)的前侧壁上具有下横梁从此穿过而容纳并托举下横梁的开口槽,每个所述传力第一构件(2)的一端与桩托(1)固定连接,该所述传力第一构件(2)的另一端与上梁托(4)固定连接;每个所述传力第二构件(2′)的一端与桩托(1)固定连接,该所述传力第二构件(2′)的另一端与下梁托(4′)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支护桩梁节点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传力第一构件(2)的中部、每个所述传力第二构件(2′)的中部皆设置有一个隔震装置(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支护桩梁节点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的桩托(1)的高度为1m,上梁托(4)、下梁托(4′)分别为槽钢,上梁托(4)的前侧壁上的所述开口槽、下梁托(4′)的前侧壁上的所述开口槽皆呈长方体形,上梁托(4)、下梁托(4′)的长度为1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支护桩梁节点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传力第一构件(2)、每个所述传力第二构件(2′)皆为钢管。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支护桩梁节点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的传力第一构件(2)的一端与上梁托(4)固定连接的结构是,该传力第一构件(2)的一端与上梁托(4)的后侧壁固定连接;上述的传力第二构件(2′)的一端与下梁托(4′)固定连接的结构是,该传力第二构件(2′)的一端与下梁托(4′)的后侧壁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支护桩梁节点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的多个传力第一构件(2)沿桩托(1)、上梁托(4)呈对称、均匀分布,多个传力第二构件(2′)沿桩托(1)、下梁托(4′)呈对称、均匀分布;所述的对称、均匀分布结构是:上述的多个传力第一构件(2)的数量为六个,这六个传力第一构件(2)分为两组即传力第一构件左侧组、传力第一构件右侧组,传力第一构件左侧组、传力第一构件右侧组皆具有三个传力第一构件,传力第一构件左侧组中的三个传力第一构件与传力第一构件右侧组中的三个传力第一构件一一相对应分别呈左右对称设置;上述的多个传力第二构件(2′)的数量为六个,这六个传力第二构件(2′)分为两组即传力第二构件左侧组、传力第二构件右侧组,传力第二构件左侧组、传力第二构件右侧组皆具有三个传力第二构件,传力第二构件左侧组中的三个传力第二构件与传力第二构件右侧组中的三个传力第二构件一一相对应分别呈左右对称设置;传力第一构件左侧组中的三个传力第一构件与传力第二构件左侧组中的三个传力第二构件一一相对应分别呈上下对称设置;传力第一构件右侧组中的三个传力第一构件与传力第二构件右侧组中的三个传力第二构件一一相对应分别呈上下对称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坑支护桩梁节点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的隔震装置(3)皆为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或者皆为铅芯隔震橡胶支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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