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VOC气味消除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0820669.6 | 申请日: | 2020-05-15 |
公开(公告)号: | CN213193154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4 |
发明(设计)人: | 邱国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市汇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44 | 分类号: | B01D53/44;B01D53/78 |
代理公司: | 中山市捷凯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4327 | 代理人: | 杨连华;李焕良 |
地址: | 528400 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大岑***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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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voc 气味 消除 装置 | ||
1.VOC气味消除装置,包括装置壳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壳体(1)内设有雾化单元(2),所述雾化单元(2)连通用于将雾化液滴分散输送的输送单元(3),所述输送单元(3)包括与所述雾化单元(2)连通的输送通道(31)以及与所述输送通道(31)连通并将雾化液滴向外分散的雾化液滴分散通道(3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VOC气味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单元(2)包括储液容器(21)、雾化器(22)和风机(23),所述储液容器(21)与所述雾化器(22)连通并向所述雾化器(22)输送用于雾化的溶液,所述风机(23)用于将所述雾化器(22)雾化的液滴吹送至所述输送单元(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VOC气味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22)为超声波雾化器或压缩雾化器或网式雾化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VOC气味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壳体(1)上设有调节旋钮(11),所述调节旋钮(11)分别与所述雾化器(22)和所述风机(23)电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VOC气味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液滴分散通道(32)的起始端与所述输送通道(31)的顶端连通,所述雾化液滴分散通道(32)的分散末端的高度高于所述输送通道(31)顶端的高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VOC气味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液滴分散通道(32)的任一处的横截面积均小于所述输送通道(31)的横截面积。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VOC气味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液滴分散通道(32)与所述输送通道(31)可拆卸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VOC气味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液滴分散通道(32)设有多段,相邻的两段所述雾化液滴分散通道(32)同轴转动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VOC气味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液滴分散通道(32)沿其长度方向上设有多个供雾化液滴涌出的孔道(3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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