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塔机耳板镗孔机有效
申请号: | 202020842016.8 | 申请日: | 2020-05-19 |
公开(公告)号: | CN21209446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8 |
发明(设计)人: | 钟国伟;吴林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华市国伟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B41/00 | 分类号: | B23B41/00;B23Q3/1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21013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塔机耳板 镗孔 | ||
本实用新型属于镗孔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塔机耳板镗孔机,包括镗孔装置和定位装置,所述定位装置包括导向杆、第一定位板及第二定位板,第一定位板上嵌装有定位柱,通过可拆卸的定位板的设计及定位柱的作用,可以满足在塔机上对不同规格的耳板进行镗孔时的需求,同时,在导向架的连接作用下,通过导向架上的摇杆,使镗孔装置可以沿着导向杆运动对耳板进行镗孔,本实用新型的设计,使得镗孔机安装拆卸方便,操作简单,同时导向杆、电机安装座及手柄的设计,使得在高空中进行镗孔时,可以由单人进行操作,减少了多人配合而产生的高空作业的风险,便于对塔机各连接件磨损耳板的连接性进行复原。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镗孔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塔机耳板镗孔机。
背景技术
塔机,即塔式起重机的简称,是建筑工地里面必不可少的工程机械,在房地产建筑等高层施工中,塔机作业一种必备的起重设备,其安装,拆卸及使用的安全性是关系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作为典型钢结构设备的塔机在安装、拆卸及使用中,耳板、销轴、螺栓等连接方式是最为常见的连接方法,而塔机在使用中需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强度等进行高度的调整,并且一台塔机在安装完毕后,根据项目进展的程度不同,使用时间各有不同,短则一两年,长则三五年,在如此高强度长时间的户外使用中,塔机各连接件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各种损耗,特别是针对如起重臂、平衡臂、拉杆、标准节等的销轴和耳板的连接处,易出现由于耳板某一侧长时间磨损从而导致起重臂、平衡臂、拉杆晃动从而影响重物起吊时的操作及安全,极端情况下更会导致塔机起重臂或标准节撕裂从而引发的恶性安全事故。在实际施工中,面对因为连接处销轴和耳板磨损引起的各种情况,主要的解决方法就是拆卸后进行返厂维修进行连接件的切割与重焊,而众所周知,塔机的拆卸是一项工程量巨大且繁琐的工程,因为几个连接件的磨损而进行整体拆卸返厂从而导致整个项目进度延期的情况,会产生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在目前建筑机械领域,已有的镗孔机构普遍体积较大、结构复杂且固定,无法在保证安全性和精密性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中耳板镗孔的便携作业,因此,如何在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减少项目停工的经济损失的前提下,方便、快捷、安全的对塔机的耳板、销轴等磨损连接件进行复原,从而确保塔机安全正常的运转,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的镗孔机构构造复杂,体积较大,无法便携进行高空作业的问题,提供一种构造合理,操作简单,方便拆装携带及高空中操作的塔机耳板镗孔机。
一种塔机耳板镗孔机,包括定位装置及镗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装置包括导向杆、第一定位板、第二定位板,第一定位板与第二定位板的上部均开设有安装孔,两块定位板通过安装孔垂直套装在导向杆上,第一定位板的下部开设有第一定位孔,第二定位板的下部开设有第二定位孔,第一定位孔与第二定位孔均为圆形,并同轴设置;第一定位孔内嵌装一定位柱,所述定位柱包括锥形段和圆柱段,锥形段与圆柱段均与第一定位孔同轴设置,定位柱能够沿第一定位孔的轴向往复移动并固定;所述镗孔装置包括导向组件及镗杆,所述镗杆通过导向组件与导向杆滑动连接,镗杆与定位柱同轴设置。
如上所述,定位装置与镗孔装置两者之间通过导向组件相连,通过安装在导向杆上的两块定位板,固定在前后两块耳板上,通过定位柱的锥形段寻找第一定位孔与耳板的轴心,使两者的轴心重合,从而使镗孔装置可沿着导向杆运动,对固定好的耳板进行进出的镗孔,通过此方式的设计,可以减少整个镗孔机构的体积,并且定位板、镗孔装置、导向杆之间皆是通过螺栓连接的可拆卸设计,从而方便组装及携带。
优选地,所述导向杆横截面为矩形,所述安装孔为与导向杆相匹配的矩形孔。
导向杆横截面及安装孔均均设置为矩形,能够避免定位板在定位过程中产生周向移动,提高定位板的定位精确性;矩形的导向杆设计,方便日常的携带与手持的组装,在高空作业的安装过程中,能提高一定的安全性,减少掉落的风险。
优选地,所述第一定位板与第二定位板能够沿导向杆的长度方向滑动,并通过紧固螺栓固定,两块定位板之间的间距可调。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金华市国伟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未经金华市国伟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0842016.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