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废水缓冲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0895716.3 | 申请日: | 2020-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277017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23 |
发明(设计)人: | 苏荣荣;刘国锋;刘晓敏;李转丽;邓松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9/04 | 分类号: | C02F9/04;C02F103/18 |
代理公司: | 北京五洲洋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87 | 代理人: | 刘春成 |
地址: | 100070 北京市丰台***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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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废水 缓冲 装置 | ||
1.废水缓冲装置,包括水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形成至少一个沉降腔,所述沉降腔配置有进水通道和出水通道,所述沉降腔的进水通道的出水口位于所述沉降腔的底部,所述沉降腔的出水通道的进水口位于所述沉降腔的顶部;
所述沉降腔的底端设置有排泥口,所述排泥口用于将对应沉降腔中的废水析出的沉淀物排出至所述水箱外。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水缓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还包括曝气腔,所述曝气腔与所述沉降腔连通并形成废水的流通通道,所述曝气腔内设置有曝气装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废水缓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曝气装置设置于所述曝气腔的侧壁上,所述曝气装置的曝气孔位于所述曝气腔的周向边缘。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废水缓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曝气腔位于所有所述沉降腔的上游。
5.如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废水缓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曝气腔的进水口位于所述曝气腔的底部,所述曝气腔的出水口位于所述曝气腔的顶部。
6.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废水缓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沉降腔的数量为三个,三个所述沉降腔在废水的流向上依次布置并连通;
三个所述沉降腔依次为第一沉降腔、第二沉降腔和第三沉降腔。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废水缓冲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沉降腔与所述第二沉降腔的底端分别设有所述排泥口,所述第一沉降腔的排泥口与所述第二沉降腔的排泥口均与第一排泥管连通,所述第三沉降腔的排泥口与第二排泥管连通,在所述第一排泥管和所述第二排泥管上分别设置第一排泥阀和第二排泥阀。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废水缓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沉降腔的容积和所述第二沉降腔的容积均大于所述第三沉降腔的容积。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水缓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包括直筒段和位于直筒段下方的锥形段;
所述排泥口设置在所述锥形段上,所述沉降腔的进水通道的出水口的高度高于所述锥形段的高度。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水缓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泥口与脱硫系统的旋流器连接,所述旋流器用于对所述沉淀物进行脱水处理;
所述废水为湿法脱硫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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