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重复利用的钢筋笼悬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0952638.6 | 申请日: | 2020-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21260899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26 |
发明(设计)人: | 王敏;刘晓斌;吴祥光;刘瑞宇;贾庆伟;刘钊;焦志勇;黄天应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C1/10 | 分类号: | B66C1/10;E02D5/34 |
代理公司: | 武汉智权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2225 | 代理人: | 邱云雷 |
地址: | 430056 湖北***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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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重复 利用 钢筋 悬吊 装置 | ||
1.一种可重复利用的钢筋笼悬吊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两个扁担梁(1),两所述扁担梁(1)间隔布置且大致平行;
两个吊杆(2),两所述吊杆(2)分别竖直穿过两所述扁担梁(1),所述吊杆(2)上螺接有两个可沿该吊杆(2)长度方向移动的第一螺母(3),两所述第一螺母(3)分别位于所述扁担梁(1)上下两侧;
两个套筒(4),两所述套筒(4)分别设于两所述吊杆(2)底部,所述套筒(4)开口朝下,所述套筒(4)内壁上开设有用于与钢筋笼(5)的主筋(50)螺接的内螺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复利用的钢筋笼悬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筋笼悬吊装置还包括两个垫梁(6),两所述垫梁(6)间隔布置且大致平行,所述扁担梁(1)两端分别设于两所述垫梁(6)上,且所述吊杆(2)位于两所述垫梁(6)之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重复利用的钢筋笼悬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垫梁(6)的长度方向与所述扁担梁(1)的长度方向大致垂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复利用的钢筋笼悬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扁担梁(1)包括两个平行且间隔布置的工字钢(10),两所述工字钢(10)之间形成有用于所述吊杆(2)穿过的空间,两所述工字钢(10)通过若干连接件(11)固定连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重复利用的钢筋笼悬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11)包括互相配合的螺杆和第二螺母。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重复利用的钢筋笼悬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扁担梁(1)还包括定位板(13),所述定位板(13)组设于两所述工字钢(10)底部,所述定位板(13)上设有用于吊杆(2)穿过以进行定位的定位孔(14)。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重复利用的钢筋笼悬吊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吊杆(2)的两侧各设有一个连接件(11);和/或,
所述工字钢(10)上设有加强筋(12)。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复利用的钢筋笼悬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母(3)与所述扁担梁(1)之间还设有垫片(7),所述吊杆(2)穿设于所述垫片(7)上。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复利用的钢筋笼悬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吊杆(2)穿过所述扁担梁(1)的中点处。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复利用的钢筋笼悬吊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吊杆(2)采用精轧螺纹钢制作而成;和/或,
所述套筒(4)与对应的吊杆(2)一体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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