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单点起吊立桩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0957758.5 | 申请日: | 2020-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212222218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25 |
发明(设计)人: | 王翔;鞠鹏;冯甲鑫;王明玉;付大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C13/08 | 分类号: | B66C13/08;F03D13/10;F03D13/25 |
代理公司: | 青岛清泰联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56 | 代理人: | 李祺;张玲 |
地址: | 300461 天津市滨海新***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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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单点 起吊 系统 | ||
1.单点起吊立桩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起重机、导向架、翻桩器,以及设置于桩体的卡块和吊点;所述卡块和吊点分别靠近所述桩体的轴向两端设置,且所述卡块位于所述桩体水平放置时的下侧面;所述起重机的吊缆与所述吊点相连接;所述导向架固定支撑于待立桩位置处的海底,所述导向架位于所述桩体水平放置时设有所述卡块一端的下方,所述导向架背离所述吊点的一侧开设有供所述桩体翻入并限制所述桩体直立后位置的U型开口,所述U型开口沿竖直方向贯通,所述U型开口的开口尺寸大于所述桩体的直径,所述U型开口的对称面与所述桩体的轴线位于同一竖直平面内;所述导向架顶部背离所述U型开口的一侧安装所述翻桩器,所述翻桩器位于所述U型开口的边缘处,且所述翻桩器朝向所述U型开口的方向翻转,所述翻桩器托住所述桩体水平放置时的下侧面,所述翻桩器靠近所述吊点的一侧与所述卡块背离所述吊点的一侧相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点起吊立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翻桩器包括底座和托座,所述底座固定连接于所述导向架,所述托座包括铰接于所述底座的铰接部,以及固定连接于所述铰接部的托板;所述托座的铰接部和底座的铰接轴沿水平方向设置且与所述桩体水平放置时的中轴线相垂直,所述托板与桩体水平放置时的下侧面相贴合以托住所述桩体,所述托板靠近所述吊点的一侧与所述卡块背离所述吊点的一侧相抵。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单点起吊立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板的厚度大于或等于所述卡块的厚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点起吊立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架通过多根固定桩支撑于待立桩位置处的海底,多根所述固定桩均布于所述导向架的外周,每根所述固定桩的顶端均与所述导向架固定连接,每根所述固定桩的底端均插入海底。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单点起吊立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架包括上下平行设置的导向平台和支撑平台,所述导向平台和支撑平台通过多根斜撑固定连接,所述U型开口开设于所述导向平台的一侧,所述支撑平台位于所述U型开口下方的部分呈镂空设置,所述支撑平台的一侧边缘设有与镂空部分相连通的豁口,所述豁口与U型开口位于同侧,所述豁口的开口尺寸大于或等于所述U型开口的开口尺寸。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单点起吊立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平台的底部外周设有多根支腿,多根所述支腿均布于所述支撑平台的底部外周,每根所述支腿的底端连接一固定套筒,所述固定桩穿设于所述固定套筒内,且所述固定桩的顶端固定连接于所述固定套筒。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点起吊立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架的U型开口边沿设有多个千斤顶以抱住直立后的桩体,多个所述千斤顶均布于所述U型开口的边沿。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点起吊立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单点起吊立桩系统还包括用于水平放置桩体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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