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智能家居人脸识别用摄像头安装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2021002673.8 | 申请日: | 2020-06-02 |
公开(公告)号: | CN212510184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9 |
发明(设计)人: | 刘尚恒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禾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M11/04 | 分类号: | F16M11/04;F16M11/10;F16M11/28;F16M13/02;H04N5/225;A62C35/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48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智能家居 识别 摄像头 安装 支架 | ||
1.一种智能家居人脸识别用摄像头安装支架,包括主体(1)、支撑杆(4)、活动杆(5)和储放槽(13),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的后侧设置有安装机构(3),且安装机构(3)的外壁焊接有卡接块(12),所述卡接块(12)的内部安置有转动杆(11),且转动杆(11)的外壁固定有衔接块(10),所述衔接块(10)的外壁设置有安置架(9),且安置架(9)的外壁安置有第二套筒(17),所述第二套筒(17)的上方安置有连接柱(16),且连接柱(16)的顶端固定有顶板(2),所述储放槽(13)安置于顶板(2)的下方,且储放槽(13)的内部设置有气囊(14),所述气囊(14)的内部安置有干粉(15),所述支撑杆(4)设置于卡接块(12)的下方,且支撑杆(4)的内部安装有第一滑槽(8),所述活动杆(5)设置于第一滑槽(8)的内侧,且活动杆(5)的外壁固定有第一滑块(18),所述支撑杆(4)的外侧安置有第一套筒(7),所述活动杆(5)的底端设置有底座(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家居人脸识别用摄像头安装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机构(3)包括有辅助板(301)、安装孔(302)、第二滑块(303)、第二滑槽(304)和螺钉(305),且辅助板(301)的内部开设有安装孔(302),所述辅助板(301)的外壁固定有第二滑块(303),且第二滑块(303)的内部安置有螺钉(305),所述安装机构(3)的内部安装有第二滑槽(30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智能家居人脸识别用摄像头安装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板(301)通过第二滑块(303)与第二滑槽(304)之间相互配合构成滑动结构,同时安装孔(302)关于安装机构(3)的竖直中心线呈对称分布,且安装孔(302)贯穿安装机构(3)的前端与后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家居人脸识别用摄像头安装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杆(11)与卡接块(12)之间相互套接,且转动杆(11)的外表面与卡接块(12)的内表面紧密贴合,同时衔接块(10)通过转动杆(11)与卡接块(12)构成旋转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家居人脸识别用摄像头安装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2)的长、宽均大于安置架(9)的长、宽,同时储放槽(13)与顶板(2)之间为固定连接,而且储放槽(13)的外壁等均分布有径向通气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智能家居人脸识别用摄像头安装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杆(5)通过第一滑块(18)与第一滑槽(8)相互配合构成滑动结构,同时底座(6)通过活动杆(5)与支撑杆(4)构成伸缩结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禾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深圳禾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1002673.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椎间孔镜用多功能术前靶点定位装置
- 下一篇:一种智能影音设备用壁挂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