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下睑内翻矫正器有效
申请号: | 202021075847.3 | 申请日: | 2020-06-11 |
公开(公告)号: | CN21328374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28 |
发明(设计)人: | 何心怡;童毓华;余玫婷;卢洁仪;杨卫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衢州市人民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F9/00 | 分类号: | A61F9/00;A61F5/01 |
代理公司: | 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0 | 代理人: | 徐关寿 |
地址: | 324000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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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下睑内翻 矫正 | ||
1.下睑内翻矫正器,包括两夹臂,夹臂端部均设夹紧部,其特征在于,夹紧部设有用于增大夹紧部与鼻侧皮肤连接力的牵引机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下睑内翻矫正器,其特征在于,牵引机构为单面胶带,单面胶带一面与夹紧部端面固定,带有离型纸的粘接面向外。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下睑内翻矫正器,其特征在于,牵引机构为双面胶带,双面胶带一粘接面与夹紧部端面粘接,另一粘接面具有离型纸。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下睑内翻矫正器,其特征在于,夹紧部端面为能与液态胶水粘接的材料。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下睑内翻矫正器,其特征在于,牵引机构为具有防滑凸起的夹紧部端面。
6.如权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下睑内翻矫正器,其特征在于,夹臂端部与夹紧部可转动连接。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下睑内翻矫正器,其特征在于,夹臂端部开有套环,夹紧部设有套柱,套柱外侧设有挡块,套环与套柱间隙配合。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下睑内翻矫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矫正器设置用于调整两夹紧部之间开度的调宽机构。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下睑内翻矫正器,其特征在于,调宽机构为压缩弹簧,两个夹臂端部的相对端通过压缩弹簧连接,夹臂和压缩弹簧位于硅胶管内。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下睑内翻矫正器,其特征在于,调宽机构为螺钉和螺帽,两个夹臂相向弯折,两个夹臂之间通过螺钉连接,螺钉与螺帽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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