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木管乐器生产用存放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2021165367.6 | 申请日: | 2020-06-22 |
公开(公告)号: | CN21251652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9 |
发明(设计)人: | 刘鑫;赵影;孟龙伟;朱增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北雅之声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10G7/00 | 分类号: | G10G7/00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知住优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3131 | 代理人: | 王丽巧 |
地址: | 053871 河北***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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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木管乐器 生产 存放 机构 | ||
1.一种木管乐器生产用存放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支架(1)、依次设置在所述固定支架(1)内侧的下顶板(2)和上顶板(3)、设置在所述下顶板(2)和上顶板(3)外周的安装框(4)、设置在所述安装框(4)四周边角处与固定支架(1)之间的调节轴套(5)、设置在所述安装框(4)两侧的导向杆(9)以及设置在所述固定支架(1)下端四周边角处的移动滚轮(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管乐器生产用存放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框(4)的四周分别与调节轴套(5)固定连接,且调节轴套(5)与固定支架(1)相连接处设置有防滑垫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木管乐器生产用存放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杆(9)的两端分别与固定支架(1)固定连接,且导向杆(9)与固定支架(1)的水平面相互垂直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木管乐器生产用存放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杆(9)与安装框(4)相连接处设置有固定轴套(91),所述固定轴套(91)下端面分别与安装框(4)的水平面相切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木管乐器生产用存放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顶板(3)和下顶板(2)分别包括相对设置在所述安装框(4)内的第一放置板(61)和第二放置板(62)以及设置在所述第一放置板(61)和第二放置板(62)与安装框(4)之间的连接板(7)构成,所述第一放置板(61)和的第二放置板(62)的下端面分别与连接板(7)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板(7)的两端分别与安装框(4)的内侧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木管乐器生产用存放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放置板(61)和第二放置板(62)的上端面分别与安装框(4)的上端面设置在同一水平面,所述第一放置板(61)和的第二放置板(62)上分别设置有放置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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