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延长清除河道水上杂物作业半径的桁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1183457.8 | 申请日: | 2020-06-23 |
公开(公告)号: | CN21320404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4 |
发明(设计)人: | 陈启荣;吴波;蓝文涛;吴仁勋;刘禹轩;罗佳斌;邵夕;周润泽;字明强;李小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B15/10 | 分类号: | E02B15/10;E02F5/28 |
代理公司: | 昆明正原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53100 | 代理人: | 金耀生 |
地址: | 650041 云南省昆明市自***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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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延长 清除 河道 水上 杂物 作业 半径 桁架 装置 | ||
1.一种延长清除河道水上杂物作业半径的桁架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桁架装置包括主桁架和清除部件,所述主桁架为三角形框架结构,由纵梁杆、横梁杆和垂直支撑固定连接构成,主桁架的一端与挖掘机铲斗固定连接,另一端的端头处设有清除部件;所述清除部件由钉齿和钉齿固定杆构成,钉齿固定杆与主桁架固定连接,其底部固定设有竖直向下钉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桁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桁架上还设有可对整体结构加强的斜腹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桁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桁架截面方向上的两根纵梁杆之间的夹角为6°。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桁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桁架的另一端的端头上表面还固定设有U型杆,U型杆的前端还设有分别与钉齿和钉齿固定杆固定连接的钉齿加强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桁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钉齿加强杆包含平直段和圆弧段,平直段与U型杆和钉齿固定杆固定连接,圆弧段的端头处与钉齿固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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