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烹饪器具有效
申请号: | 202021222449.X | 申请日: | 2020-06-28 |
公开(公告)号: | CN21269855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16 |
发明(设计)人: | 袁华庭;瞿义生;张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6/02 | 分类号: | A47J36/02;A47J2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思诚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44 | 代理人: | 周放 |
地址: | 430051 湖***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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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烹饪 器具 | ||
1.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锅体(1),包括锅底区(11)和锅壁区(12);
不粘层(2),所述不粘层(2)为无机多孔材料层或自润滑材料层;所述不粘层(2)包括覆盖于所述锅底区(11)的锅底不粘层(21)和覆盖于所述锅壁区(12)的锅壁不粘层(22);
所述锅底不粘层(21)的粒度大于所述锅壁不粘层(22)的粒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1)还包括连接所述锅底区(11)和所述锅壁区(12)的过渡区(13);
所述不粘层(2)还包括覆盖于所述过渡区(13)的过渡不粘层(23);
所述锅底不粘层(21)的粒度大于或等于所述过渡不粘层(23)的粒度;
所述过渡不粘层(23)的粒度大于所述锅壁不粘层(22)的粒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渡区(13)的高度是所述锅壁区(12)的高度的一半。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锅底不粘层(21)和所述过渡不粘层(23)的粒度均为300-1000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锅壁不粘层(22)的粒度为500-2000目。
6.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不粘层的粒度为300-2000目。
7.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不粘层的厚度为30-300μm,且所述锅底不粘层(21)的厚度大于所述锅壁不粘层(22)的厚度。
8.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不粘层的孔隙率为0.5%-15%,且所述锅底不粘层(21)的孔隙率大于所述锅壁不粘层(22)的孔隙率。
9.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锅壁不粘层的粗糙度为0.5-5μm。
10.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无机多孔材料层为硅藻土层、膨润土层或沸石层;所述自润滑材料层为石墨层、氟化石墨层或二硫化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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