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空气炸锅有效
申请号: | 202021245308.X | 申请日: | 2020-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2698588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16 |
发明(设计)人: | 胡四周;鲁永柱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张娜;刘芳 |
地址: | 312017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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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 炸锅 | ||
1.一种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包括内衬(30)、底座(10)以及位于所述内衬(30)与所述底座(10)之间的底板(20);
所述底座(10)设有第一连接部(11),所述底板(20)设有与所述第一连接部(11)对应的第二连接部(21),所述内衬(30)的底部设有与所述第一连接部(11)对应的第三连接部(31);
所述第一连接部(11)与其相对应的所述第二连接部(21)及所述第三连接部(31)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11)、所述第二连接部(21)及所述第三连接部(31)通过紧固件(40)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11)设有与所述紧固件(40)匹配的锁紧孔(111),所述第二连接部(21)设有贯穿所述第二连接部(21)的第一通孔,所述第三连接部(31)设有贯穿所述第三连接部(31)的第二通孔;
所述紧固件(40)穿设于与所述锁紧孔(111)相对应的所述第一通孔和所述第二通孔中,并与所述锁紧孔(111)锁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11)为设置于所述底座(10)上的支撑块(11a)。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块(11a)与所述底座(10)固定连接;和/或,
所述支撑块(11a)为塑胶隔热件。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部(21)为设置在所述底板(20)外缘的第一连接耳;和/或,
所述第三连接部(31)为设置于所述内衬(30)底部的第二连接耳。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内衬(30)两端的两个第二连接耳向内弯折并勾合在对应于所述内衬(30)两端的两个第一连接耳的底面;位于所述内衬两端之间的第二连接耳向外弯折并搭接在对应于所述内衬(30)两端之间的第一连接耳的顶面;和/或,
对应于所述内衬(30)两端的两个第一连接耳的侧面具有与所述内衬的两端抵接的限位耳片(22)。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块(11a)的顶面设置有限位凸起(112),所述限位凸起(112)挡设在所述第一连接耳和/或所述第二连接耳的侧边。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11)与所述底座(10)一体成型;和/或,
所述第二连接部(21)与所述底板(20)一体成型;和/或,
所述第三连接部(31)与所述内衬(30)一体成型。
10.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内衬(30)和所述底板(20)均为金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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