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与幕墙装饰框架为一体的灯具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1256666.0 | 申请日: | 2020-07-01 |
公开(公告)号: | CN21220424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22 |
发明(设计)人: | 田鑫;陈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碧甫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02 | 分类号: | F21S8/02;F21V19/00;F21V23/02;F21V23/06;F21V33/00;E04B2/96;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肖爱华 |
地址: | 201799 上海市青浦***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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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幕墙 装饰 框架 一体 灯具 装置 | ||
1.一种与幕墙装饰框架为一体的灯具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在室外的幕墙装饰框架以及灯具壳体,
其中,所述幕墙装饰框架竖直设置,所述幕墙装饰框架为不透光的方筒结构;
所述幕墙装饰框架内设置有安装支架,所述安装支架上安装有筒灯,所述筒灯的出光面朝下;
所述灯具壳体连接在所述幕墙装饰框架的下端口处;
所述灯具壳体具有透光部分和不透光部分;
所述灯具壳体包含与所述幕墙装饰框架的背面相连接的背板、与所述幕墙装饰框架的左面相连接的左侧板、与所述幕墙装饰框架的右面相连接的右侧板、与所述幕墙装饰框架的前面相连接的前板、及连接在所述左侧板、所述右侧板的下端部的下侧板;
所述前板的长度小于所述背板的长度;
所述下侧板与水平方向构成30°~60°的倾斜角。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与幕墙装饰框架为一体的灯具装置,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背板为不透光板;
所述前板为透光板;
所述下侧板为透光板;
所述左侧板及所述右侧板均为带有镂空孔的不透光板。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与幕墙装饰框架为一体的灯具装置,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安装支架设置在距离所述幕墙装饰框架的下端口5cm~6cm的位置处。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与幕墙装饰框架为一体的灯具装置,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下侧板与所述左侧板、所述下侧板与所述右侧板均为螺栓连接固定。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与幕墙装饰框架为一体的灯具装置,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下侧板与水平方向构成45°的倾斜角。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与幕墙装饰框架为一体的灯具装置,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筒灯为LED筒灯。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与幕墙装饰框架为一体的灯具装置,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LED筒灯的变压器安装在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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