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化妆品重金属检测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1263564.1 | 申请日: | 2020-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2722589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16 |
发明(设计)人: | 方跃龙;丁淑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市瑞芬化妆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21/31 | 分类号: | G01N21/31;G01N21/01;B08B15/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化妆品 重金属 检测 装置 | ||
1.一种化妆品重金属检测装置,包括检测仪(1)及排气装置(2),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仪(1)用于检测化妆品中的重金属,所述检测仪(1)包括本体(11)及出气口(12),所述排气装置(2)包括位于所述出气口(12)竖直上方的进气管(21)及延伸至室外的排气管(22),所述进气管(21)及所述排气管(22)连通,所述进气管(21)与所述出气口(12)密封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化妆品重金属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墙体上开设有连通室内外的圆孔(3),所述排气管(22)与所述圆孔(3)插接固定,所述圆孔(3)朝向室外的一侧安装有排气扇(3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化妆品重金属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管(21)包括与所述排气管(22)连通的主管(211)及与所述主管(211)套接滑动的副管(212),所述主管(211)及所述副管(212)均竖直设置,所述副管(212)位于所述出气口(12)的竖直上方,所述副管(212)的下端与所述出气口(12)的上端形状配合,所述副管(212)覆盖所述出气口(1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化妆品重金属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副管(212)的内周面开设有竖直延伸的限位槽(2121),所述限位槽(2121)未与所述副管(212)的上端面连通,所述主管(211)的外周面固定有与所述限位槽(2121)插接滑动的限位块(2111)。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化妆品重金属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管(211)上沿其轴向开设有若干组上下等间距分布的插孔(2112),所述副管(212)上开设有与各所述插孔(2112)正对的通孔(2122),所述副管(212)的外周面绕所述通孔(2122)固定有轴线水平设置的插接件(213),所述插接件(213)朝向所述副管(212)的一端穿过所述通孔(2122)并与所述插孔(2112)插接固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化妆品重金属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接件(213)包括轴线水平设置的套环(2131)及与所述套环(2131)插接滑动的插销(2132),所述套环(2131)的两端开口设置,所述插销(2132)位于所述套环(2131)内部的外周面套接固定有定位环(2134),所述插销(2132)在所述定位环(2134)与所述套环(2131)内周面之间套接滑动有压簧(2135),所述压簧(2135)推动所述插销(2132)向所述插孔(2112)的一侧运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化妆品重金属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管(22)与屋顶吊装,所述排气管(22)的外周面套接抱紧有抱箍(221),所述抱箍(221)的内周面凹设有环槽(2211),所述环槽(2211)内部卡接固定有橡胶垫(2212),所述橡胶垫(2212)的内周面与所述排气管(22)的外周面抵紧。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化妆品重金属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抱箍(221)的下端外周面安装有照明灯(2213)。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州市瑞芬化妆品有限公司,未经广州市瑞芬化妆品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1263564.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灭火器支架及车辆
- 下一篇:一种市政管道微型顶管用导向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