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污水垃圾处理及焚烧一体化处理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1323222.4 | 申请日: | 2020-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21286977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02 |
发明(设计)人: | 陈冲;张平;于廷清;赖静辰;黄荣铨;兰俊;黄家锦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5/033 | 分类号: | F23G5/033;F23G5/44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景弘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19 | 代理人: | 林祥翔;徐剑兵 |
地址: | 353000 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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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污水 垃圾处理 焚烧 一体化 处理 装置 | ||
1.一种带污水垃圾处理及焚烧一体化处理装置,包括垃圾焚烧炉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焚烧炉本体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斜撑和支撑架,所述支撑架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粉碎池,所述粉碎池的内部设置有滤网,并且粉碎池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排污管,所述粉碎池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机箱,所述机箱内壁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转动杆,所述转动杆的外表面固定连接有第一齿轮,并且转动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一破碎刀轮,所述机箱的内壁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固定环,所述固定环的一侧开设有转动槽,所述转动槽的内部设置有转动环,所述转动环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从动杆,所述从动杆的外表面固定连接有第二齿轮,并且从动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二破碎刀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污水垃圾处理及焚烧一体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撑的一端和所述支撑架的底部固定连接,并且斜撑和垃圾焚烧炉本体之间的倾角为3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污水垃圾处理及焚烧一体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污管的一端和所述垃圾焚烧炉本体相连通,所述第一破碎刀轮和所述第二破碎刀轮均位于所述滤网的上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污水垃圾处理及焚烧一体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齿轮和所述第二齿轮相啮合,所述固定环的底部和所述机箱内壁的底部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污水垃圾处理及焚烧一体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环和所述转动槽相适配,所述从动杆的一端依次贯穿所述机箱和所述垃圾焚烧炉本体且延伸至所述垃圾焚烧炉本体的内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污水垃圾处理及焚烧一体化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碎池的底部设置有排水管,所述排水管上通过法兰固定连接有延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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