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显示屏的共享广告背包有效
申请号: | 202021341893.3 | 申请日: | 2020-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212912159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09 |
发明(设计)人: | 王昊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韵影动(广州)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F3/04 | 分类号: | A45F3/04;A45C13/00;A45C15/00;G09F9/30;G09F21/02;G06Q30/02;H04W4/80;H04M1/72406;H04M1/72412;H04L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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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510850 广东省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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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显示屏 共享 广告 背包 | ||
1.具有显示屏的共享广告背包,包括书包主体(10),其特征在于:所述书包主体(10)包括PVC防护盖板(1)、硬壳前面板(2)、拉链(3)、拉头(4)、背垫(5)、书包带(6)、提手(7)、显示屏(8)和屏幕控制板(9),所述背垫(5)上设置有硬壳前面板(2),所述硬壳前面板(2)通过拉链(3)和拉头(4)与背垫(5)开闭设置,所述显示屏(8)设置在PVC防护盖板(1)与硬壳前面板(2)之间,所述背垫(5)上固定有提手(7),所述背垫(5)的背面固定有书包带(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显示屏的共享广告背包,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控制板(9)包括芯片(11)、板卡(12)、SIM模块(13)、WIFI模块(14)、蓝牙模块(15)、跳转开关(16)、HDMI接口(17)、USB接口(18)。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显示屏的共享广告背包,其特征在于:所述芯片(11)和板卡(12)组成一个处理模块,芯片(11)为安卓内芯,板卡(12)为CPU。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显示屏的共享广告背包,其特征在于:所述SIM模块(13)、WIFI模块(14)和蓝牙模块(15)组成一个信号接收模块,SIM模块(13)为SIM卡,WIFI模块(14)为无线网卡,蓝牙模块(15)为蓝牙信号收发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显示屏的共享广告背包,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控制板(9)通过信号接收模块与用户端(20)实现数据连接,用户端(20)还依靠后台端(19)提供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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