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气管切开术用一次性吸氧湿化管有效
申请号: | 202021343417.5 | 申请日: | 2020-07-09 |
公开(公告)号: | CN21391188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10 |
发明(设计)人: | 狄晓芸 | 申请(专利权)人: | 狄晓芸 |
主分类号: | A61M16/08 | 分类号: | A61M16/08;A61M16/16 |
代理公司: | 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 33233 | 代理人: | 方惠琴 |
地址: | 311100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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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管 切开 一次性 吸氧 湿化管 | ||
1.一种气管切开术用一次性吸氧湿化管,其特征在于,包括呈Y型或T型相连通的吸氧导管(1)、湿化导管(2)和汇合导管(3),所述的吸氧导管(1)具有氧气源连接端(11),所述的湿化导管(2)具有湿化液连接端(21),所述的汇合导管(3)具有置入气管套管的供氧湿化端(31)。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管切开术用一次性吸氧湿化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吸氧导管(1)的氧气源连接端(11)带有便于与供氧管(100)相连的供氧接头(12)。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气管切开术用一次性吸氧湿化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供氧接头(12)包括与吸氧导管(1)相连的接头本体(12a),接头本体(12a)的外周带有限位凸台(12b);所述的供氧管(100)与该接头本体(12a)相互嵌套,且该供氧管(100)的端面与限位凸台(12b)相抵靠。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气管切开术用一次性吸氧湿化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接头本体(12a)与吸氧导管(1)一体成型;或者,所述的接头本体(12a)与吸氧导管(1)相互嵌套,且该吸氧导管(1)的端面与限位凸台(12b)相抵靠。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气管切开术用一次性吸氧湿化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吸氧导管(1)的内径与供氧管(100)的内径相当,所述的吸氧导管(1)的长度在70-100cm之间。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管切开术用一次性吸氧湿化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湿化导管(2)的湿化液连接端(21)带有便于连接注射器的橡胶接头(22)。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气管切开术用一次性吸氧湿化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湿化导管(2)的湿化液连接端(21)带有扩口段(23),该扩口段(23)与湿化导管(2)之间形成限位台阶(24),所述的橡胶接头(22)嵌装在该扩口段(23)内且与限位台阶(24)相抵靠。
8.如权利要求1和6-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气管切开术用一次性吸氧湿化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湿化导管(2)的内径在1-2mm之间,所述的湿化导管(2)的长度在50-60cm之间。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管切开术用一次性吸氧湿化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汇合导管(3)的内径在1-2mm之间,所述的汇合导管(3)的长度在50-60cm之间。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管切开术用一次性吸氧湿化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吸氧导管(1)、湿化导管(2)和汇合导管(3)一体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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