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摩托车后扶手有效
申请号: | 202021394005.4 | 申请日: | 2020-07-15 |
公开(公告)号: | CN21279716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26 |
发明(设计)人: | 林松昆;陈育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J1/28 | 分类号: | B62J1/28 |
代理公司: |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11234 | 代理人: | 宋义兴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市新***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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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摩托车 扶手 | ||
1.一种摩托车后扶手,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后扶手主部件;以及
一第一后扶手延伸部件,该第一后扶手延伸部件以可拆卸的方式连接该后扶手主部件,在一第一使用状态下,该第一后扶手延伸部件连接该后扶手主部件,以共同构成一第一后扶手结构,在一第二使用状态下,该第一后扶手延伸部件脱离该后扶手主部件,而该后扶手主部件单独成为一第二后扶手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车后扶手,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后扶手延伸部件包括一第一延伸部件卡合部,该后扶手主部件包括一第一主部件卡合部,在该第一使用状态下,该第一延伸部件卡合部卡合该第一主部件卡合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摩托车后扶手,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延伸部件卡合部包括一第一卡榫,该第一主部件卡合部包括一第一卡槽,该第一卡榫适于嵌合该第一卡槽。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摩托车后扶手,其特征在于,该摩托车后扶手适于锁附连接一车架,该后扶手主部件包括一第一主部件锁附部以及一第二主部件锁附部,该第一主部件锁附部以及该第二主部件锁附部被锁附连接于该车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摩托车后扶手,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后扶手延伸部件包括一第一延伸部件锁附部,该第一延伸部件锁附部被锁附连接于该车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摩托车后扶手,其特征在于,其还包括一第二后扶手延伸部件,该第二后扶手延伸部件以可拆卸的方式连接该后扶手主部件,在该第一使用状态下,该第一后扶手延伸部件以及该第二后扶手延伸部件连接该后扶手主部件,以共同构成该第一后扶手结构,在该第二使用状态下,该第一后扶手延伸部件以及该第二后扶手延伸部件脱离该后扶手主部件,而该后扶手主部件单独成为该第二后扶手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摩托车后扶手,其特征在于,该车架包括一第一主杆、一第二主杆以及一台座,该台座跨设于该第一主杆以及该第二主杆之上,该车架更包括一第一车架锁附部以及一第二车架锁附部,该第一车架锁附部以及该第二车架锁附部设于该台座,该第一主部件锁附部锁附连接该第一车架锁附部,该第二主部件锁附部锁附连接该第二车架锁附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摩托车后扶手,其特征在于,该车架还包括一第三车架锁附部以及一第四车架锁附部,该第三车架锁附部设于该第一主杆,该第四车架锁附部设于该第二主杆,该第二后扶手延伸部件包括一第二延伸部件锁附部,该第一延伸部件锁附部锁附连接该第三车架锁附部,该第二延伸部件锁附部锁附连接该第四车架锁附部。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摩托车后扶手,其特征在于,该摩托车后扶手适于被安装于一摩托车,并锁附连接该摩托车的该车架,该摩托车包括一座垫以及一锁扣单元,该座垫包括一座垫锁扣部,该锁扣单元设于该台座,该座垫锁扣部适于连结该锁扣单元。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摩托车后扶手,其特征在于,该摩托车后扶手适于被安装于一摩托车,并锁附连接该摩托车的该车架,该摩托车包括一座垫,该座垫包括一座垫前段以及一座垫后段,在该第一使用状态下,该第一后扶手延伸部件以及该第二后扶手延伸部件分别对应该座垫后段的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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