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动打发器的传动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1477211.1 | 申请日: | 2020-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21318925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4 |
发明(设计)人: | 陈乃华;俞晓强;张恩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美之扣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43/10 | 分类号: | A47J43/10;F16H1/20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神州众达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51 | 代理人: | 刘汉民 |
地址: | 350000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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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动 打发 传动 装置 | ||
1.一种电动打发器的传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中空的壳体、主动轴、从动轴一和从动轴二,所述主动轴、从动轴一和从动轴二沿竖直方向设置于壳体内,所述主动轴的上端开有插接孔,所述从动轴一和从动轴二的下端均伸出壳体的下端面并分别与一个打发爪连接,所述主动轴能够带动从动轴一和从动轴二转动,且从动轴一和从动轴二的转动方向相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打发器的传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轴上同轴设置有齿轮一,所述从动轴一和从动轴二上分别同轴设置有齿轮二和齿轮三,所述齿轮一与齿轮二啮合且齿轮三与齿轮二啮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打发器的传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底壳和罩壳,所述底壳呈圆盘状,所述从动轴一和从动轴二分别位于底壳轴心的两侧。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电动打发器的传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二和齿轮三的齿数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打发器的传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二和齿轮三的齿数大于齿轮一的齿数。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电动打发器的传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打发爪包括连接部和两个爪部,所述爪部均呈长条形,两个爪部连接于连接部的下端并位于连接部延长线的两侧,同一打发爪上两个爪部之间的最大间距大于从动轴一和从动轴二之间的间距。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打发器的传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打发爪的两个爪部之间设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两端分别与两个爪部靠近连接部的一端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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