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压缩空气泡沫发生器有效
申请号: | 202021498048.7 | 申请日: | 2020-07-24 |
公开(公告)号: | CN21294107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13 |
发明(设计)人: | 张平;张镰斧;徐晓兰;吴琼;陈永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天地同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5/02 | 分类号: | A62C5/02;A62C31/12;A62C31/28 |
代理公司: | 成都弘毅天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30 | 代理人: | 轩勇丽 |
地址: | 610200 四川省成都***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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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便携式 压缩空气 泡沫 发生器 | ||
1.一种便携式压缩空气泡沫发生器,包括消防罐(1)及设置在消防罐(1)上的移动推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罐(1)内设置有导入管(8),所述导入管(8)的一端延伸到消防罐(1)的顶部与加料口(22)下端固定连接,所述加料口(22)的上端与流量计(18)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流量计(18)与加压管道(15)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加压管道(15)的另一端与压缩空气(14)连通,所述加料口(22)上设置有压力表(13),所述流量计(18)与流量读数表(19)连接,所述加压管道(15)上设置有加压阀门(1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压缩空气泡沫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罐(1)顶部一侧固定设置有排泡管(12),所述排泡管(12)上设置有排泡阀门(9),所述排泡管(12)的尾部设置有排泡口(1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压缩空气泡沫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入管(8)的低端距离消防罐(1)的底部2-3c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压缩空气泡沫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缩空气(14)的压力范围为0.8-1.0Mpa。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压缩空气泡沫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罐(1)顶部另一侧固定设置有消防导流管(21),所述消防导流管(21)的端部固定设置有快速接头(2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压缩空气泡沫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罐(1)底部设置有排水口(5),所述排水口(5)上设置有排水阀门(6)。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压缩空气泡沫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入管(8)与加料口(22)通过螺纹连接,所述加料口(22)与流量计(18)通过螺纹连接,所述流量计(18)与加压管道(15)通过螺纹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压缩空气泡沫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推车装置包括推车支撑架(3)、轮子(4)、脚架(7)及推车把手(10)。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便携式压缩空气泡沫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车支撑架(3)底部设置有至少2个轮子(4),所述推车支撑架(3)上设置有脚架(7),所述推车支撑架(3)上部设置有推车把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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