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文创产品展示用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2021542488.8 | 申请日: | 2020-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324810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25 |
发明(设计)人: | 南溪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阳工学院 |
主分类号: | A47F7/14 | 分类号: | A47F7/14;A47F5/10;A47F5/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氦闪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354 | 代理人: | 李明;袁媛 |
地址: | 113000 辽宁省沈***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产品 展示 支架 | ||
1.一种文创产品展示用支架,包括主屏(1),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屏(1)的内部开设有内仓(2),所述主屏(1)之间通过活页(3)连接,所述主屏(1)靠近内仓(2)开口的一侧安装有内屏(4),其中;
所述内屏(4)靠近内仓(2)的一侧固定有连接滑块(5),所述主屏(1)与内屏(4)的内部均安装有伸缩杆(6),所述伸缩杆(6)的内部安装有弹簧(7),所述伸缩杆(6)一端固定有夹合杆(8),所述主屏(1)与内屏(4)的内部均镶嵌有玻璃板(9),所述内屏(4)的侧面安装有滑轮(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创产品展示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屏(1)与内屏(4)均设置有两个,且两组主屏(1)与内屏(4)之间通过活页(3)构成折叠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创产品展示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屏(1)与内屏(4)之间构成滑动连接,且内屏(4)的最大滑动距离不超过主屏(1)的宽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创产品展示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杆(6)与夹合杆(8)之间构成伸缩结构,且夹合杆(8)的最大伸缩距离不超过伸缩杆(6)自身伸缩臂的长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创产品展示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个夹合杆(8)均设置在主屏(1)与内屏(4)的内角处,且夹合杆(8)的角度为90°。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沈阳工学院,未经沈阳工学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1542488.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隧道破碎臂及隧道破碎设备
- 下一篇:一种卫生巾生产过程中的消毒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