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大型岩质基坑爆破开挖体系有效
申请号: | 202021554322.8 | 申请日: | 2020-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327398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25 |
发明(设计)人: | 赵雨;蔡贤俊;廖乾成;赵飞;杨正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42D1/08 | 分类号: | F42D1/08;F42D3/04 |
代理公司: | 无锡市汇诚永信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60 | 代理人: | 高科 |
地址: | 610041 四川省成都***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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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大型 基坑 爆破 开挖 体系 | ||
1.一种大型岩质基坑爆破开挖体系,其特征在于,包括由四条首尾相连的应力释放通道(5)所围成的爆破区域为方形基坑(9),方形基坑(9)具有待挖岩体(8),所述待挖岩体(8)内具有十字爆破通道(2),沿所述十字爆破通道(2)中通道的侧壁上打设有一排水平炮孔(6),于所述待挖岩体(8)的顶面朝下打设有竖向炮孔(7),所述十字爆破通道(2)的每一端口均与一应力释放通道(5)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型岩质基坑爆破开挖体系,其特征在于,相连的两所述应力释放通道(5)交界处待挖岩体(8)的转角处具有圆弧井(1),自所述圆弧井(1)的弧形面至十字爆破通道(2)的交叉处方向处具有斜向爆破通道(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大型岩质基坑爆破开挖体系,其特征在于,沿所述斜向爆破通道(4)中通道的侧壁上打设有一排水平炮孔(6)。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意一所述的一种大型岩质基坑爆破开挖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炮孔(6)和竖向炮孔(7)不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大型岩质基坑爆破开挖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十字爆破通道(2)的端口处均具有和应力释放通道(5)连通的长方形井(3)。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大型岩质基坑爆破开挖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长方形井(3)的深度和十字爆破通道(2)的深度相同,长方形井(3)的宽度不小于十字爆破通道(2)上通道的道宽。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型岩质基坑爆破开挖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应力释放通道(5)的深度不小于十字爆破通道(2)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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