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拾取和播放耳机原音的音箱有效
申请号: | 202021585770.4 | 申请日: | 2020-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254398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12 |
发明(设计)人: | 肖军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中曼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02 | 分类号: | H04R1/02;H04R1/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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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拾取 播放 耳机 音箱 | ||
1.一种可拾取和播放耳机原音的音箱,其特征在于,包括有壳体、喇叭和线路板,所述壳体的侧部穿设有抽拉盒,且所述抽拉盒与所述壳体滑动连接,所述抽拉盒内设有耳机支座,所述耳机支座上开设有用于卡入耳机的凹位,所述耳机支座内开设有音孔,所述音孔的第一端位于所述凹位内,且所述音孔的第一端与所述耳机的出声孔对齐,所述耳机支座上嵌设有咪头,所述音孔的第二端与所述咪头对齐,所述咪头和所述喇叭分别电性连接于所述线路板,所述咪头通过所述音孔对所述耳机播放的声音信号进行采集,所述线路板用于对所述咪头采集的声音信号进行放大处理后通过所述喇叭进行播放。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拾取和播放耳机原音的音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支座上开设有两个凹位和两个音孔,所述音孔与所述凹位一一对应,所述耳机支座上嵌设有两个咪头,所述咪头与所述音孔一一对应。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拾取和播放耳机原音的音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支座的底部开设有两个咪头卡口,两个咪头分别卡设于两个咪头卡口内。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拾取和播放耳机原音的音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支座为弹性材质的支座。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拾取和播放耳机原音的音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线路板位于所述抽拉盒内,且所述线路板设于所述耳机支座底部,所述咪头设于所述线路板上。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拾取和播放耳机原音的音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侧部开设有插口,所述抽拉盒插设于所述插口内。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拾取和播放耳机原音的音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抽拉盒的两侧分别形成有卡勾,当所述抽拉盒向外拉出预设长度时,两个卡勾分别勾扣于所述插口的两侧边缘。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拾取和播放耳机原音的音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内固定有按压式锁扣,所述抽拉盒位于所述壳体内侧的一端形成有伞形扣帽,所述伞形扣帽与所述按压式锁扣对齐,向内推动所述抽拉盒时,借由所述按压式锁扣将所述伞形扣帽锁固。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拾取和播放耳机原音的音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抽拉盒位于所述壳体内侧的一端形成有直杆,所述直杆上套设有弹簧,所述弹簧的一端抵接于所述抽拉盒,所述弹簧的另一端抵接于所述壳体。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拾取和播放耳机原音的音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线路板上设有用于接收蓝牙音频信号的蓝牙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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