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2021622583.9 | 申请日: | 2020-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21333015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01 |
发明(设计)人: | 方学飞;肖薇;陈恒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遵义师范学院 |
主分类号: | E04G25/00 | 分类号: | E04G25/00;E04G25/02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牛达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1355 | 代理人: | 雍常明 |
地址: | 563006 贵州省***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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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土木工程 建筑 施工 支架 | ||
1.一种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支架,包括支撑柱(1),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1)正面到背面之间且沿着支撑柱左右方向的中心线开设有两个相互对称的螺纹孔(5),两个所述螺纹孔(5)的内部分别螺纹连接有螺杆一(6)和螺杆二(7),所述螺杆一(6)外壁且位于支撑柱(1)的前方和后方固定套接有活动杆一(2),所述螺杆二(7)外壁且位于支撑柱(1)的前方和后方固定套接有活动杆二(3),两个所述活动杆之间和两个所述活动杆之间设有分别活动杆三(8)和活动杆五(9),所述活动杆一(2)的前方和活动杆五(9)的前方均设有销一(10),所述活动杆一(2)和活动杆三(8)以及活动杆二(3)和活动杆五(9)均通过销一(10)活动铰接,所述活动杆三(8)的顶部凹槽内部和活动杆三(8)的顶部凹槽内部分别设有活动杆四(16)和活动杆六(17),所述活动杆三(8)的前方和活动杆五(9)的前方均设有销二(11),所述活动杆三(8)和活动杆四(16)以及活动杆五(9)和活动杆六(17)均通过销二(11)活动铰接,所述活动杆四(16)正面的孔和背面孔内壁均固定套接有固定杆一(14),所述支撑柱(1)的正面且沿着前后方向的中心线开设有相互对称的凹槽一(12),所述固定杆一(14)插接在凹槽一(12)的内部,所述活动杆五(9)正面的孔和背面孔内壁均固定套接有固定杆二(15),所述支撑柱(1)的正面且沿着前后方向的中心线开设有相互对称的凹槽二(13),所述固定杆二(15)插接在凹槽二(13)的内部,所述支撑柱(1)的顶部外侧设有顶板(21),所述顶板(21)的正面和背面且沿着支撑柱前后方向的中心线开设有两个相互对称的凹槽三(18),两个所述的凹槽三(18)之间且穿过支撑柱(1)开设有通孔(19),所述通孔(19)的内部活动套接有销三(20),所述支撑柱(1)和顶板(21)通过销三(20)活动铰接,所述顶板(21)位于活动杆四(16)的顶部凹槽内部,所述活动杆四(16)的前方孔和后方孔内部固定套接有固定杆三(22),所述固定杆三(22)的靠近顶板(21)的一侧插接在凹槽三(18)内部,所述顶板(21)位于活动杆六(17)的顶部凹槽内部,所述活动杆六(17)的前方孔和后方孔内部固定套接有固定杆四(4),所述固定杆四(4)的靠近顶板(21)的一侧插接在凹槽三(18)内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一(12)和凹槽二(13)的形状和尺寸形同且沿着支撑柱(1)左右方向的中心线相互对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杆一(2)和活动杆二(3)、活动杆三(8)和活动杆五(9)、活动杆四(16)和活动杆六(17)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支架,其特征在于,固定杆一(14)和固定杆二(15)相同,均为工字型圆柱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土木工程建筑施工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21)沿着支撑柱(1)前后方向的中心线相互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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