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声器件及终端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021652332.5 | 申请日: | 2020-08-10 |
公开(公告)号: | CN21281203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26 |
发明(设计)人: | 李志;刘县铎;安云雷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重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9/06 | 分类号: | H04R9/06;H04R9/02;H04R1/20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高洁 |
地址: | 401120 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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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声 器件 终端设备 | ||
1.一种电声器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架,包括本体和连接于所述本体的延伸部,所述延伸部从所述本体的边缘延伸而出并与所述本体形成走线槽,所述走线槽用于穿设并夹持同轴线;及
电声元件,安装于所述本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声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增强件,所述增强件与所述本体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声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增强件为钢片且与所述本体注塑成型。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声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设有相间隔的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所述增强件包括设于所述本体同侧的第一钢片和第二钢片,所述第一钢片覆盖所述第一通孔的一端并与所述本体形成第一容置槽,所述第二钢片覆盖所述第二通孔的一端并与所述本体形成第二容置槽,所述延伸部凸设于所述本体的外侧,所述电声元件设置于所述第一容置槽。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声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容置槽的横截面尺寸大于所述第二容置槽的横截面的尺寸,所述第一钢片的厚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二钢片的厚度。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声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设有出音口,所述出音口连通于所述第一容置槽。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声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包括外框和一体成型于所述外框的隔断条,所述隔断条分隔所述外框并形成所述第一通孔和所述第二通孔,在所述第一通孔的深度方向上,所述隔断条的最大厚度小于所述外框的最大厚度。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声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声器件包括密封件,所述密封件设于所述外框的背离所述第一钢片的一侧并环绕所述第一容置槽和所述第二容置槽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声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包括第一延伸部和第二延伸部,所述第一延伸部与所述本体形成的所述走线槽沿第一方向延伸,所述第二延伸部与所述本体形成的所述走线槽沿第二方向延伸。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声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延伸部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形成凸耳,所述凸耳设有安装孔。
11.一种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中框、电路板、同轴线和权利要求1-10任一项所述的电声器件,所述电路板连接于所述中框,所述支架连接于所述中框并与所述中框形成音腔,所述电声元件容置于所述音腔;所述电声元件与所述同轴线均与所述电路板电性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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