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有效
申请号: | 202021686465.4 | 申请日: | 2020-08-13 |
公开(公告)号: | CN213118784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04 |
发明(设计)人: | 郭毛兴;杨卫平;郭小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陕西宇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08 | 分类号: | F21S8/08;F21V33/00;F21V21/15;F21V21/22;F21V21/36;B05B9/04;B01D47/06;F21W131/103 |
代理公司: | 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16 | 代理人: | 张塨 |
地址: | 710000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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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城市道路 照明 设施 | ||
1.一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包括固定主杆(5),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主杆(5)的顶部通过螺栓固定有竖直设置的延长连接杆(4),所述延长连接杆(4)的顶部通过螺栓连接有水平设置的固定弧形块,且固定弧形块的一端位置通过螺栓固定有水平设置的主路照明灯(2),所述主路照明灯(2)的底部两端位置均开设有第一孔洞,且两个第一孔洞均通过螺栓固定有竖直设置的喷雾机盒(10),所述延长连接杆(4)的一端顶部位置通过螺栓固定有竖直设置的安装机箱(3),所述安装机箱(3)的底部内壁固定有水平设置的水泵(8),所述水泵(8)的顶部输出端套接有水平设置额输出水管(9),且输出水管(9)的一端位置与两个喷雾机盒(10)相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主杆(5)的底部固定有水平设置的固定底板(6),且固定底板(6)的顶部和底部四角均开设有固定栓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出水管(9)分别与延长连接杆(4)和固定弧形块的内部相套接,且喷雾机盒(10)的底部位置安装有水平设置的雾化喷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泵(8)的输入端套接有竖直设置的进水管(7),且进水管(7)与延长连接杆(4)的内部相套接,且进水管(7)的底部与自来水管道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延长连接杆(4)的另一端中间位置固定有水平设置的辅助照明灯(1),且辅助照明灯(1)和主路照明灯(2)的底部内壁均固定有水平设置的照明灯板(1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主杆(5)的顶部内壁开设有竖直设置的升降凹槽(12),且升降凹槽(12)的两侧内壁与延长连接杆(4)的两侧之间滑动卡接,且固定主杆(5)的一侧内壁通过螺栓固定有竖直设置的固定齿条(13)。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延长连接杆(4)的底部一侧通过螺栓固定有水平的驱动电机(15),且驱动电机(15)的输出轴固定有驱动齿轮(14),驱动齿轮(14)的圆周外壁与固定齿条(13)的一侧相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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