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重复利用的外架连墙件有效
申请号: | 202021710412.1 | 申请日: | 2020-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21286683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02 |
发明(设计)人: | 陈凯;刘景;代领;王珏;王强;王子硕;杨辰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G5/04 | 分类号: | E04G5/04 |
代理公司: | 郑州优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1125 | 代理人: | 郑园 |
地址: | 450003 河南***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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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重复 利用 外架连墙件 | ||
1.一种可重复利用的外架连墙件,包括钢板Ⅰ(1)、钢板Ⅱ(2)、钢管(3),其特征在于,钢板Ⅰ(1)和钢板Ⅱ(2)互相垂直连接,钢管(3)垂直于钢板Ⅱ(2)并与钢板Ⅱ(2)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复利用的外架连墙件,其特征在于,钢板Ⅰ(1)上有直孔,直孔均匀分布在钢板Ⅰ(1)边缘里侧位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重复利用的外架连墙件,其特征在于,直孔数量为4至8个。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复利用的外架连墙件,其特征在于,钢板Ⅱ(2)上设有三个并排长条孔,钢管(3)上设有固定板(9),固定板(9)通过螺钉(4)和螺母(5)与钢板Ⅱ(2)上两侧的长条孔连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重复利用的外架连墙件,其特征在于,钢板Ⅱ(2)上中间位置的长条孔设有导向杆(8),钢管(3)上设有导向孔,导向孔与导向杆(8)配合。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复利用的外架连墙件,其特征在于,钢管(3)长度为260至340毫米。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复利用的外架连墙件,其特征在于,钢板Ⅰ(1)和钢板Ⅱ(2)的厚度均为8至12毫米。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复利用的外架连墙件,其特征在于,钢板Ⅰ(1)和钢板Ⅱ(2)采用焊接连接。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复利用的外架连墙件,其特征在于,钢板Ⅰ(1)与结构砼梁(7)通过膨胀螺栓连接,钢管(3)与脚手架(6)通过双扣件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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