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爆珠化学物质检测的前处理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1726016.8 | 申请日: | 2020-08-18 |
公开(公告)号: | CN21327546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25 |
发明(设计)人: | 张凤梅;刘志华;向能军;杨晨;司晓喜;蒋薇;朱瑞芝;刘春波;何沛;唐石云;李振杰;杨继;蒋昆明;苏钟璧 | 申请(专利权)人: |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30/06 | 分类号: | G01N30/06;G01N30/02;G01N30/72 |
代理公司: | 昆明正原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53100 | 代理人: | 金耀生 |
地址: | 650231 ***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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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化学物质 检测 处理 装置 | ||
1.一种爆珠化学物质检测的前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由螺纹瓶盖(1)、或支撑条(2)、挤压板(3)、螺纹顶空瓶口(4)、顶空瓶(5)、组成;挤压板(3)上带有小孔,螺纹瓶盖(1)与螺纹顶空瓶口(4)旋接,螺纹瓶盖(1)、连接支撑条(2),支撑条(2)下端连接挤压板(3)构成顶空瓶盖,顶空瓶盖和螺纹顶空瓶口(4)通过旋紧过程挤压爆珠(6)释放爆珠内容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爆珠化学物质检测的前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螺纹瓶盖(1)带有1~3 mm聚四氟乙烯/硅橡胶隔垫垫片,直径为1~3 cm,与螺纹顶空瓶口(4)通过旋转构成密闭空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爆珠化学物质检测的前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螺纹瓶盖(1)和挤压板(3)的支撑条(2)数量为2条,材质为玻璃或硬塑料,直径为2~5 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爆珠化学物质检测的前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挤压板(3)材质为玻璃或硬塑料,直径为1~3 cm;板上分布有若干小孔,小孔直径为1~2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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