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高清视频传输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021790071.3 | 申请日: | 2020-08-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2785614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23 |
发明(设计)人: | 王智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微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B64C25/62 |
代理公司: | 成都嘉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46 | 代理人: | 胡建超 |
地址: | 610041 四川省成都市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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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视频 传输 设备 | ||
1.一种无人机高清视频传输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无人机本体,安装在无人机本体上的高清视频采集器,安装在无人机本体上的视频编码器,以及安装在无人机本体上与视频编码器连接的视频传输装置,以及与视频传输装置通过无线连接的视频接收器;
无人机本体下端连接有缓冲降落支架组件,缓冲降落支架组件包括安装在无人机本体下端的安装架和设置在安装架四角位置的支腿缓冲组件;支腿缓冲组件包括第一支腿、第二支腿、第一拉簧和第二拉簧,第一支腿一端与安装架铰接,另一端与第二支腿铰接,第一支腿上设置有用于限制第二支腿转动的第一限位部,第一支腿与第二支腿通过第一拉簧连接,在第一拉簧的作用下,第二支腿与第一限位部接触,且第一支腿与第二支腿构成一直线结构;
安装架上设置有用于限制第一支腿转动的第二限位部,第一支腿与安装架通过第二拉簧连接,在第二拉簧的作用下,第一支腿与第二限位部接触,且第一支腿与安装架形成的夹角为100-14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高清视频传输设备,其特征在于:安装架螺接在无人机本体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高清视频传输设备,其特征在于:第一支腿与第二支腿由碳素材料制成。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无人机高清视频传输设备,其特征在于:第二支腿下端包覆有缓冲垫。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无人机高清视频传输设备,其特征在于:缓冲垫由橡胶或者硅胶材料制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高清视频传输设备,其特征在于:第一支腿与第二支腿截面为圆形、椭圆或者多边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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