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线耳机和具有其的耳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1799349.3 | 申请日: | 2020-08-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254402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12 |
发明(设计)人: | 南泽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重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H02J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戴冬瑾 |
地址: | 401120 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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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线耳机 具有 耳机 装置 | ||
1.一种无线耳机,所述无线耳机包括耳机头和耳机杆,所述耳机杆内设有供电部,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耳机上设有固定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夹为金属夹,所述耳机头和所述耳机杆通过所述金属夹通电。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夹连接在所述耳机头和所述耳机杆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夹呈弯曲的条状,所述耳机头和所述耳机杆连接在所述固定夹的两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夹包括:圆弧段和直线段,所述圆弧段的一端连接所述耳机杆,所述圆弧段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直线段,所述耳机头连接在所述直线段的远离所述圆弧段的一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圆弧段的中心角大于180度且小于360度。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线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夹通过卡扣连接或胶粘连接或螺钉连接的方式连接在所述耳机杆上,所述固定夹通过螺钉连接在所述耳机头上。
8.一种耳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无线耳机,所述无线耳机为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无线耳机;
充电座,所述充电座具有充电部,所述充电部用于与所述无线耳机的供电部配合以充电,所述充电座上设有被夹件,所述固定夹用于夹在所述被夹件上以固定所述无线耳机。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耳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座包括底座,所述充电部设在所述底座上,所述被夹体为连接所述底座的板体。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耳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板体垂直连接在所述底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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