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备24小时废气处理功能的喷烘两用室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1835200.6 | 申请日: | 2020-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213699154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16 |
发明(设计)人: | 苏悦;张国威;沈国方;李西恩;杨胜军;沈利;金长华;储利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46/02 | 分类号: | B01D46/02;B01D46/30;B01D53/04;F23G7/07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欣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09 | 代理人: | 梁斌 |
地址: | 310022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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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备 24 小时 废气 处理 功能 两用 系统 | ||
1.一种具备24小时废气处理功能的喷烘两用室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送排风加热循环系统(1)、照明电控系统(2)、电动平车输送系统(3)、干式漆雾处理室体(4)和有机废气处理装置(5),所述送排风加热循环系统(1)与干式漆雾处理室体(4)连接,所述干式漆雾处理室体(4)与有机废气处理装置(5)连接,所述照明电控系统(2)和电动平车输送系统(3)均安装在干式漆雾处理室体(4)内、且照明电控系统(2)位于电动平车输送系统(3)的上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24小时废气处理功能的喷烘两用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废气处理装置(5)包括过滤器(51)、催化燃烧床(52)、活性炭吸附箱(53)、烟囱(54)、水喷淋消防系统(55)和氮气消防系统(56),所述干式漆雾处理室体(4)分别与过滤器(51)和催化燃烧床(52)连接,所述过滤器(51)与活性炭吸附箱(53)连接,所述活性炭吸附箱(53)与烟囱(54)连接,所述催化燃烧床(52)与烟囱(54)连接,所述水喷淋消防系统(55)和氮气消防系统(56)均与活性炭吸附箱(53)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备24小时废气处理功能的喷烘两用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废气处理装置(5)还包括脱附风机(F1)、补冷风机(F2)和主排风机(F3),所述催化燃烧床(52)与脱附风机(F1)连接,所述脱附风机(F1)与烟囱(54)连接,所述补冷风机(F2)与活性炭吸附箱(53)连接,所述活性炭吸附箱(53)与主排风机(F3)连接,所述主排风机(F3)与烟囱(54)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备24小时废气处理功能的喷烘两用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吸附箱(53)的数量为五个,五个活性炭吸附箱(53)分别为一号活性炭吸附箱(A)、二号活性炭吸附箱(B)、三号活性炭吸附箱(C)、四号活性炭吸附箱(D)和五号活性炭吸附箱(E)。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24小时废气处理功能的喷烘两用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喷烘两用室系统还包括一号电动风阀(K1)、二号电动风阀(K2)、三号电动风阀(K3)和四号电动风阀(K4)。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备24小时废气处理功能的喷烘两用室系统,其特征在于:当处于喷漆状态时,一号电动风阀(K1)、四号电动风阀(K4)打开,二号电动风阀(K2)、三号电动风阀(K3)关闭。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备24小时废气处理功能的喷烘两用室系统,其特征在于:当处于烘干状态时,二号电动风阀(K2)、三号电动风阀(K3)打开,一号电动风阀(K1)、四号电动风阀(K4)关闭。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24小时废气处理功能的喷烘两用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废气处理装置(5)为在线有机废气(VOCs)处理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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