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精轧螺钢用切割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1876694.2 | 申请日: | 2020-09-01 |
公开(公告)号: | CN21349693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2 |
发明(设计)人: | 徐金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洪特钢(镇江)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D79/00 | 分类号: | B23D79/00;B23Q3/08;B23Q5/28 |
代理公司: | 南京创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358 | 代理人: | 吕娟 |
地址: | 2122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精轧螺钢用 切割 装置 | ||
1.一种精轧螺钢用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U型操作台(1),所述U型操作台(1)内安装有运输精轧螺钢用的推进输送机构(2),所述推进输送机构(2)包括第一转辊(21)、第二转辊(22)、第三转辊(23)和第四转辊(24),所述第一转辊(21)、第二转辊(22)、第三转辊(23)与第四转辊(24)依次等间距平行排布且两两之间通过皮带本体(31)传动,所述第一转辊(21)、第二转辊(22)、第三转辊(23)与第四转辊(24)的两端均设置有承载安装皮带本体(31)用的皮带轮(3),所述第一转辊(21)的一端安装有旋转电机(25);
所述U型操作台(1)上、靠近第四转辊(24)的一端设置有支撑机构(4),且支撑机构(4)包括支撑板(41),所述支撑板(41)的底面两端处均设置有与其垂直的立柱(42),所述立柱(42)的底端安装有底板(43),且底板(43)的底面与U型操作台(1)的局部顶面贴合;
所述支撑板(41)的顶面上对称设置有两个液压气缸(7),且液压气缸(7)的输出端连接有活塞杆(71),所述活塞杆(71)的底端设置有压紧板(72),所述压紧板(72)的正下方、位于U型操作台(1)内设置有支撑底座(8);
所述U型操作台(1)靠近支撑机构(4)的一端通过连接台(61)设置有切割台(6),所述连接台(61)的高度小于切割台(6)的高度,所述切割台(6)上设置有切割机构(9),所述切割机构(9)包括电磁滑轨(91)、安装板(92)和切割齿轮(93),所述切割台(6)的顶面内开设有电磁滑轨(91),所述电磁滑轨(91)内设置有与其相匹配实现滑动的电磁滑块,且电磁滑块上安装有安装板(92),所述安装板(92)上安装有切割齿轮(9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精轧螺钢用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43)的底面上安装有滑块(5),所述U型操作台(1)内设置有与滑块(5)相匹配实现滑动的滑槽,所述支撑机构(4)通过滑块(5)和滑槽与U型操作台(1)之间构成滑动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精轧螺钢用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机构(4)至少设置有两个。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精轧螺钢用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底座(8)的宽度小于第一转辊(21)与第二转辊(22)之间的间距。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精轧螺钢用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操作台(1)的侧壁上设置有固定滑块(5)位置的限位销。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精轧螺钢用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齿轮(93)位于连接台(61)的垂直中心剖面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洪特钢(镇江)有限公司,未经中洪特钢(镇江)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1876694.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