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树型艺术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1885447.9 | 申请日: | 2020-09-01 |
公开(公告)号: | CN213663878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13 |
发明(设计)人: | 王迪;施雯;周立;刘崇志;张新智;李春;白伟琴;杜彬洁;马文岩;邢天钰;于红瑶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1G1/00 | 分类号: | A41G1/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朱志达 |
地址: | 518051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兴华路6号华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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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艺术 装置 | ||
1.一种树型艺术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树干,所述树干上设有树枝,所述树枝设有至少两个,至少两个所述树枝呈间隔布设在所述树干的外周;及
随动组件,所述随动组件包括转动杆和树叶,所述转动杆转动设在所述树枝上,每个所述树枝设有至少一个所述转动杆,所述树叶固定在所述转动杆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型艺术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树枝上设有至少两个所述转动杆,同一个所述树枝上的相邻所述转动杆之间呈间隔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树型艺术装置,其特征在于,同一个所述树枝上的至少两个转动杆的重量不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树型艺术装置,其特征在于,同一个所述树枝上的所有所述转动杆采用相同的材料制作而成,且同一个所述树枝上的至少两个所述转动杆的长度不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树型艺术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所述树枝上设有至少三个所述转动杆,同一个所述树枝上的所述转动杆的长度在沿所述树枝的长度方向上呈先增大后减小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树型艺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杆上设有至少两个所述树叶,相邻的所述树叶在所述转动杆上呈间隔设置;
一个所述树叶设在所述转动杆的一端,另一个所述树叶设在所述转动杆的另一端。
7.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树型艺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随动组件还包括转动环,所述转动环与所述转动杆一一对应设置,所述转动环固定在所述转动杆上,且所述转动环还与所述树枝转动配合;
或所述转动杆上设有转动孔,所述树枝上设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沿所述树枝的外周环绕开设,所述转动杆通过所述转动孔套设在所述树枝上并与所述限位槽限位配合;
所述转动杆的中部与所述树枝转动配合。
8.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树型艺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树干上设有第一对接部,所述第一对接部设有至少两个并呈间隔布置,所述树枝的一端设有第二对接部,所述第二对接部与所述第一对接部对应设置,所述树枝通过所述第二对接部与所述树干的所述第一对接部连接;
所述转动杆上设有第三对接部,所述树叶设有第四对接部,所述第四对接部与所述第三对接部对应设置,所述树叶通过所述第四对接部与所述转动杆的所述第三对接部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树型艺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树型艺术装置还包括支撑组件,所述支撑组件设在所述树干的下部,以用于支撑所述树干;
所述支撑组件包括支撑板,所述支撑板设有至少两个,至少两个所述支撑板呈间隔布设在所述树干的外周;
至少两个所述支撑板的尺寸不相同。
10.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树型艺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树干的内部呈空心设置,所述树干上还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与所述树干的内部相通;
所述通孔开设有至少两个,至少两个所述通孔在所述树干上呈间隔开设;
所述树枝包括第一分枝和第二分枝,所述第一分枝的一端与所述树干连接,所述第二分枝设有至少两个并布设在所述第一分枝的外周,所述转动杆转动设在所述第二分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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