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长航时无人机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1964204.4 | 申请日: | 2020-09-10 |
公开(公告)号: | CN212797339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26 |
发明(设计)人: | 张利辉;王朝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垚磊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D17/80 | 分类号: | B64D17/80;B64D33/04;B64F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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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621000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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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长航时 无人机 系统 | ||
1.一种长航时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机体、助推部和回收部;
其中,所述助推部能够分离的设置在所述机体上,所述助推部内设置有燃料,所述助推部包括喷口,所述喷口朝向所述机体的后方,所述助推部能够推动所述机体向前运动;
其中,所述回收部设置在所述机体上,所述回收部包括降落伞,当所述机体降落时,所述降落伞弹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长航时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长航时无人机系统还包括发射箱,所述机体发射前设置在所述发射箱内,所述机体包括机翼,所述机翼能够转动的设置在所述机体上,当所述机体位于所述发射箱内时,所述机翼叠置在所述机体上,当所述机体发射出所述发射箱时,所述机翼旋出所述机体至展开位置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长航时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箱上设置有多个发射通道,1个所述机体发射前设置在1个所述发射通道内,所述长航时无人机系统还包括装载车辆,所述发射箱设置在所述装载车辆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长航时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部包括伞仓,所述降落伞设置在所述伞仓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长航时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包括前翼和后翼,所述前翼的翼根和所述后翼的翼根为最大厚度16%~20%的平凸翼型,安装角为0°~3°;
所述前翼的翼尖和所述后翼的翼尖为最大厚度10%~14%的平凸翼型,安装角为0°~3°;
所述前翼的根梢比和所述后翼的根梢比为65%~7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长航时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翼的前缘后掠角为1°~3°,所述前翼的后缘前掠角为1°~3°;所述后翼的前缘后掠角为2°~4°,所述后翼的后缘后掠角为-1°~1°。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长航时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翼上设置有升降舵,所述升降舵按所述前翼1/4弦线在后缘切取,所述升降舵为所述前翼单侧展长的28%~33%。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长航时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翼上设置有副翼,所述副翼按所述后翼1/4弦线在后缘切取,所述副翼为所述后翼单侧展长的20%~25%。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长航时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包括机身,所述机身包括机尾,所述机尾上设置有涵道螺旋桨,所述涵道螺旋桨的后侧设置有滑流舵,所述滑流舵为最大厚度8%~12%的对称翼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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