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手机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2021994627.0 | 申请日: | 2020-09-12 |
公开(公告)号: | CN21293596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09 |
发明(设计)人: | 唐以彬;张继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烁讯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4 | 分类号: | H04M1/04;H02K7/116;H02K7/10;H02K7/06 |
代理公司: | 深圳科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585 | 代理人: | 钟斌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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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手机 支架 | ||
1.一种电动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
用于夹持手机的第一夹持臂、第二夹持臂和第三夹持臂;及
收容于所述壳体内的传动机构,所述传动机构用于带动所述第一夹持臂、所述第二夹持臂及所述第三夹持臂同时张开或缩回,所述传动机构包括电机、齿轮减速传动组、丝杠、螺母和传动件,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与所述齿轮减速传动组连接,所述齿轮减速传动组与所述丝杠连接,所述丝杠沿纵向布置,所述丝杠与所述螺母螺纹连接,所述螺母与所述传动件连接,所述第一夹持臂、所述第二夹持臂及所述第三夹持臂均与所述传动件连接,所述第一夹持臂与所述第二夹持臂在所述传动机构的带动下可相对所述壳体沿横向移动,所述第三夹持臂在所述传动机构的带动下可相对所述壳体沿纵向上下移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持臂包括第一夹持部及与所述第一夹持部连接的第一连接臂,所述第一连接臂与所述传动件连接,所述第二夹持臂包括所述第二夹持部及与所述第二夹持部连接的第二连接臂,所述第二连接臂与所述传动件连接,所述第一夹持部与所述第二夹持部可抱持夹紧手机。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臂凸出形成有第一滑动部,所述第二连接臂凸出形成有第二滑动部,所述传动件开设有第一斜槽和第二斜槽,所述第一滑动部与所述第一斜槽滑动连接,所述第二滑动部与所述第二斜槽滑动连接,所述第一斜槽与所述第二斜槽共同呈V字型布置于所述传动件上。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夹持臂包括第三夹持部及与所述第三夹持部连接的第三连接臂,所述第三连接臂与所述传动件连接,所述壳体内固定设置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沿纵向形成有导向槽,所述第三连接臂滑动设置于所述导向槽内。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连接臂沿纵向开设有限位槽,所述导向槽凸出形成有限位柱,所述限位柱滑动设置于所述限位槽内。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件与所述第三夹持臂为一体成型结构。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件上设置有U型螺母座,所述螺母安装于所述U型螺母座上。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螺母座包括上下相对的第一U型座体和第二U型座体,所述第一U型座体与所述第二U型座体之间形成有安装位,所述螺母插设于所述安装位上。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减速传动组包括第一齿轮组、第二齿轮组、第三齿轮组及输出齿轮,所述第一齿轮组与所述电机的输出轴连接,所述第一齿轮组夹设于所述第二齿轮组与所述第三齿轮组之间,所述第二齿轮组与所述第一齿轮组啮合连接,所述第三齿轮组与所述第一齿轮组啮合连接,所述输出齿轮与所述第三齿轮组啮合连接,所述输出齿轮与所述丝杠同轴固定连接。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齿轮组包括同轴连接的第一小齿轮、第一大齿轮和第一中齿轮,所述第二齿轮组包括同轴连接的第二小齿轮和第二大齿轮,所述第三齿轮组包括同轴连接的第三小齿轮和第三大齿轮,所述第一小齿轮与所述电机的输出轴连接,所述第一小齿轮与所述第二大齿轮啮合连接,所述第一大齿轮与所述第二小齿轮啮合连接,所述第三小齿轮与所述第一大齿轮啮合连接,所述第三大齿轮与所述第一中齿轮啮合连接,所述输出齿轮与所述第三小齿轮啮合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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