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喇叭模块及投影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2024480.9 | 申请日: | 2020-09-16 |
公开(公告)号: | CN21285082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30 |
发明(设计)人: | 吴超宽;林韦评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9/31 | 分类号: | H04N9/31;H04R9/06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蔡洪贵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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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喇叭 模块 投影 装置 | ||
1.一种喇叭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模块包括基座、喇叭以及线材,其中:
所述基座具有底部及第一线材固定部;
所述喇叭配置于所述基座内,且具有第二线材固定部;以及
所述线材固定于所述第一线材固定部与所述第二线材固定部,以将所述喇叭悬吊于所述基座内,且所述喇叭与所述底部相隔一距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喇叭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还包括至少一侧壁,且所述第一线材固定部固定于所述基座的所述底部或所述至少一侧壁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喇叭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包括底面及至少一侧面,所述底面面向所述基座的所述底部,所述至少一侧面连接于所述底面的边缘,且所述第二线材固定部设置于所述至少一侧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喇叭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线材固定部设置于所述至少一侧面其中相邻两者之间的连接处。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喇叭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线材固定部设置于所述至少一侧面其中一者的中部。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喇叭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包含至少两个第二线材固定部,且所述至少两个第二线材固定部分别设置于所述至少一侧面其中彼此相对的两者上。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喇叭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还包括与所述底面相对的顶面,所述第二线材固定部与所述喇叭的所述底面之间的距离等于所述至少两个第二线材固定部与所述喇叭的所述顶面之间的距离。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喇叭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线材固定部固定于所述基座的所述至少一侧壁其中相对的两者上。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喇叭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线材固定部固定于所述基座的所述至少一侧壁其中相邻两者之间的连接处。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喇叭模块,其特征在于,喇叭模块还包括柱状结构,其设置于所述基座的所述底部上,且所述第一线材固定部设置于所述柱状结构的顶部。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喇叭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模块还包括张力调整件,其设置于所述基座或所述喇叭,其中所述线材连接于所述张力调整件。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喇叭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张力调整件包括松紧部及固定部,所述固定部固定于所述基座或所述喇叭且所述固定部具有穿孔,所述线材穿过所述固定部的所述穿孔,且所述松紧部的末端抵于所述线材。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喇叭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模块还包括张力调整件,其设置于所述基座,其中所述张力调整件包括互相啮合的二齿轮,且所述线材连接所述二齿轮其中之一者。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喇叭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与所述基座的任一表面之间的距离为5毫米以上。
15.一种投影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装置包括照明系统、光阀、投影镜头、喇叭模块以及机壳,其中:
所述照明系统用以提供照明光束;
所述光阀配置于所述照明光束的传递路径上,以将所述照明光束转换成影像光束;
所述投影镜头配置于所述影像光束的传递路径上;
所述喇叭模块包括基座、喇叭以及线材,其中:
所述基座具有底部及第一线材固定部;
所述喇叭配置于所述基座内,且具有第二线材固定部;以及
所述线材固定于所述第一线材固定部与所述第二线材固定部,以将所述喇叭悬吊于所述基座内,且所述喇叭与所述底部相隔一距离;以及
所述机壳容置所述照明系统、所述光阀、所述投影镜头及所述喇叭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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